“善作善城·富美鹤壁” 鹤壁市城市创建统一主题、标识方案启用

大河报记者 谷武民

3月8日,鹤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鹤壁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方案及使用规则。

“以文明的‘文’字和好人的‘人’字作为创意主题,将两个字巧妙结合,变形为心形图案,象征爱心善行,并蕴含以人为本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含义;上方一朵绚丽的樱花,体现城市特色,隐喻富美鹤城;一只昂首飞翔的仙鹤腾空而起,象征文明城市创建带动鹤壁发展;整体设计采用红色,代表鹤壁人民高昂的创建激情和坚定的创建信心。”鹤壁市创城办统筹协调组负责人王晓庆介绍了鹤壁市城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及其含义。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鹤壁市城市创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155666”工程关于明确全市统一的创建主题,打造鹤壁独特创建标识的总体要求,自2020年12月20日,鹤壁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城市创建主题、创建标识和公益广告,经专家评审、广大群众投票,该市创建主题最终确定为:“善作善城 富美鹤壁”。其释义为:“善作”寓意善学、善谋、善为,体现鹤壁创则必成的城市创建精神;“善城”寓意友善之城、孝善之城、诚善之城,体现鹤壁连续21年开展“好人”评选,持续打造“好人”品牌,是一座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好人之城”;“富”寓意产业富、百姓富、精神富;“美”寓意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

据了解,鹤壁市城市创建主题、标识使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城市创建开展的相关活动。使用城市创建主题、标识应尊重原创,严格参照《鹤壁市城市(文明)创建视觉形象管理手册》,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调整比例,确需修改应报鹤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同意。鼓励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对外交往、媒体推介等领域应广泛使用城市创建主题、标识。同时,使用规则还规定,不得将城市创建主题、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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