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2亩!郑州又发两份征地通告,看看都在哪?
2019年6月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 〔2019〕618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6.0787公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郑州市2018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陇海西路北、金马路南、泉州路西。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桐树王村46.0787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豫政 〔2016〕48号) 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郑政文 〔2014〕142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林经 〔2013〕48 号)规定执行。
五、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 7月15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18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 〔2019〕622号) 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1.3757公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郑州市2018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 长乐路南、凤来路东。 2. 长兴路南、风雨路东。 3. 绿荫大道东、长安路北、长凤路南。 4. 晨雨路南、尖岗路东。 5. 龙祥路北、樱桃路东 6. 中秋路东、桂江路北。 7. 秋果路东、晓秋路南、北。 8. 同兴街北、站前大道西。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 二七区侯寨乡:上李河社区15.4470公顷、八卦庙社区 7.4297公顷、大路西社区6.8429公顷、西胡垌社区0.2119公顷、侯寨社区4.2159公顷、盆刘村10.3388公顷。
2. 二七区马寨镇:马寨社区6.8895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豫政 〔2016〕48号) 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郑政文 〔2014〕142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林经 〔2013〕48 号)规定执行。
五、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 7月16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寒江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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