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快速路上安装了15台“测速仪” 交警:下一步,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也要被抓拍
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文 王春胜/图
近日,在郑州陇海高架、南三环、北三环等城市快速路上的部分路段,交警已经安装15台测速仪,提醒司机不要“超速”。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独家获悉,下一步,交警还将在城市快速路上安装超速抓拍设备,管理违法超速行为。
高架桥上的新东西
交警:是提醒不要超速的车速反馈仪
近日,有郑州市民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在陇海路高架桥上,曾看到显示车速的仪器,“安装这个东西要干啥,是不是要抓拍啊?”
私家车主刘先生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最近开车上下班,在北环桥上也看到了测速的仪器,“车速不超过80千米每小时的时候,上面的数字是绿颜色,超过80就变成红色。
实地探访中,在西三环与电厂路交叉口北向南路段,河南商报记者也看到了市民所说的测速仪:整体呈黄色,上面有80字样,提示“全线测速,请勿超速”,而在仪器中间的屏幕上,会实时显示旁边经过车辆的速度。
车主王先生说:“车都跑得不快,还是比较守规则的,看来测速仪还挺有震慑力嘛。”
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测速仪学名叫做“车速反馈仪”,交警已经在郑州京广快速路、北三环、西三环、南三环、中州大道、陇海快速路、东三环安装了15台设备(具体地点附在文中)。
以后,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要被抓拍、处罚
车速反馈仪已经有了,抓拍设备呢?
郑州交警支队科研所所长陈长青表示,目前,车速反馈仪的作用是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不要超速,不过,下一步,交警也将在城市快速路上安装区间测速设备,对违法超速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就此次安装的车速反馈仪与未来启用抓拍等事,河南商报记者对陈长青进行了专访。
1.河南商报:为什么要在陇海高架桥等道路上安装测速仪?
陈长青:近些年来,因为超速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其中还有一些亡人事故。这次安装车速反馈仪,是想提醒车主不要超速行驶,注意安全。前一段时间,我们在市管的9条高速路上也安装了这种设备,车主的反馈都不错。
2. 河南商报:快速路上限车速都是多少?
陈长青:快速路一般都是限速80千米每小时,不过,限速数值要根据道路修建时的规划来,有的可能限80千米每小时,有的可能限60千米每小时,而匝道处限速40千米每小时。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如陈长青所言,郑州三环快速路限速80千米每小时,三环内陇海快速路限速60千米每小时,三环外陇海快速路限速80千米每小时。
3. 河南商报:这种仪器是怎么工作的?
陈长青:车速低于限速上限时,反馈仪上面提醒的数字是绿色,而车速超过限速上限时,数字会变红。
4. 河南商报:此次安装的速度反馈仪分布在哪些地方?安装反馈仪后,会不会导致司机分神,或者造成拥堵?
陈长青:此次一共安装了15台设备,都在快速路上。安装设备的测速点都位于事故多发地、交通状况比较复杂的地方,考虑到交通通行率,安装的原则是两个设备之间距离不要太近,拥堵路口也不宜安装测速仪。至于你说的司机分神问题,和限速标牌一样,反馈车速仪只是起到提醒作用,以后,我们还考虑在路上画上超速提醒。
5.河南商报:除了刚说的15台设备,还会在别的地方推广吗?
陈长青:会的。对于目前的设备,如果有市民反馈和建议,我们也会研讨,后期优化,甚至是取消部分设备。下一步,还会推广。
6.河南商报:除了车速反馈仪,同批安装的还有哪些设备?
陈长青:没有。
7.河南商报:反馈仪投入使用了吗?下一步,交警会不会对高架上的超速行为进行抓拍和处罚?
陈长青:车速反馈仪已经启用了,下一步,在城市快速路上也将依据现有电子卡口,安装区间测速设备,对违法超速行为进行抓拍。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 河南商报:近期,郑州交警好像安装了很多新设备?
陈长青:处罚不是目的,随着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交通管理也会朝着智慧化管理转变,以后,非现场处罚会越来越多。
小贴士1:这15个地方安装了车速反馈仪
小贴士2:
未来,郑州人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会面临这样的处罚?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驾驶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货车以下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记3分,罚款200元。
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
驾驶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货车以下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到50%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六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记6分,罚款200元。
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货车以下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监制/李欣 统筹/王乔琪 编辑/茹廓
视觉/河南商报视觉产品部
来源:金水路观察 编辑:凡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