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18位“双先”代表殷殷寄语映耀检察初心

  听!18位“双先”代表殷殷寄语

  映耀检察初心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40年改革开放风云激荡,逐梦前行;

  40年检察机关砥砺奋进,步履铿锵。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最高检隆重表彰了一批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省6个检察院12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

  近日,小编采访了载誉归来的“双先”代表。回首过去,展望未来,18位“双先”代表有什么心里话,让我们一起来聆听——

  “全国模范检察院”: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佳

  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特殊时刻,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对二七检察人接力奋进、勇争一流的鼓舞与鞭策。二七区院将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全国模范检察院”:唐河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发武

  几代人筚路蓝缕艰苦奋斗,四十载风雨兼程春华秋实。多年来,唐河检察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实现了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成绩倾注了一代代唐河检察人的心血与汗水,也必将激励唐河检察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奋力谱写唐河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全国模范检察官”:田文生

  尉氏县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们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恢复重建40年来,检察事业日新月异、蓬勃发展。面对新使命新要求,我会不忘初心,努力工作,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全国模范检察官”:李雅

  襄城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侦监科科长

  从检23年,亲历了检察机关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和辉煌历程,方向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这次取得的荣誉属于我们团结奋进的检察集体,由衷地感谢领导和同事们,感谢我所挚爱的检察事业。我会将荣誉作为今后工作的动力,在新起点上不断激励自己再创新功。

  集体“一等功”:夏邑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董金环

  四十年砥砺前行春华秋实,夏邑检察取得的成绩是上级院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干警心血与汗水的结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突出党建引领,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一步一个脚印实现“四有一少”目标。面对新机遇,我们有信心!

  集体“一等功”:孟州市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华

  回顾走过的40年风雨历程,面对一项项国字号奖牌,孟州院全体干警由衷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新征程,新使命,我们将继续凝心聚力,崇尚实干,引领孟州检察工作向更高目标冲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集体“一等功”:新蔡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 伟

  回首新蔡检察四十年来走过的风雨检察路,我们付出汗水,收获荣光。新时代新使命,新形势新担当,全体新检人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上级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再接再厉、再创辉煌,以实际行动和新的成绩向党和人民献礼!

  集体“一等功”: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江

  荣立“集体一等功”,令我们充满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感受到了各级领导对基层院的关心爱护,更加坚定了检察自信。我们将围绕省院提出的“三四五”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四有一少”目标,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个人“一等功”:郭丽娜

  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局局长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待未来。从检13年,我与检察事业已经融为一体。作为一名基层青年检察官,我将牢记使命、奋力而为,用青年人的热血和奋斗,责任与担当来谱写芳华岁月,用一颗永远年轻、永远向上的心,向我挚爱的检察事业致敬。

  个人“一等功”:李永山

  舞阳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选择检察事业就等于选择了无悔,选择了奉献。工作能得到组织的肯定我非常激动和自豪,在荣誉面前,我将牢固树立“归零”意识,以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追求卓越的事业情怀,立足新起点,再创新辉煌!

  个人“一等功”:朱 丽

  鹿邑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检察员

  我于1985年招干进入检察院,对检察事业充满深情。在身患二次癌症的人生挫折面前,我宁愿倒在岗位上,也不愿躺在病床上。人生就像树叶一样,早晚都要落下,一天不落就要向大自然释放出绿意。感谢组织对我的鼓励与鞭策,我将继续为检察事业发展作出最大的努力!

  个人“一等功”:杨丽霞

  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未检局副局长

  从青丝到华发,我已在检察战线渡过了30个春秋,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能够获此殊荣,感动之余也认识到未检之路任重道远。我将以此为契机,带领团队在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上不断创新、砥砺前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个人“一等功”:范伟

  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公诉一处处长

  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深刻感受到检察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变化,作为一名检察人,我倍感骄傲与自豪。感谢组织上的培养、同事们的帮助及家人的支持。今后的检察生涯,我将坚守法治,秉持“匠心”,用青春与热血践行一名检察人的职业信仰。

  个人“一等功”:张 东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为一名“70后”,我有幸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步入新征程,见证了检察干警在平凡岗位上的追求与探索。我会继续弘扬改革开放的实干精神,以对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感情,做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事,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个人“一等功”:张 飞

  河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回首过往,检察事业的进步始终与法治昌明、国家强盛同频共振。展望未来,新时代检察事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作为河南省检察院这个优秀集体的一份子,我将按照省院党组的要求,不忘初心,加压奋进,在新起点上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个人“一等功”:何 勇

  新乡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输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与党的事业发展同行,走过了极不平凡的40年。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个人“一等功”:王 萍

  驻马店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在庆祝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之际,获此殊荣,我倍感荣幸,深受鼓舞。荣誉的取得,得益于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得益于机关务实进取工作氛围的熏陶,更得益于团队的配合与帮助。我将继续努力,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个人“一等功”:

  翟咏华

  商丘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

  十六年一路走来,感谢领导的信任与支持,感谢同志们的关心与帮助。站在新的起点,我将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带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传播法治精神,传递少年司法理念,用法律之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

  文字:张海燕

来源:河南检察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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