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8·01”涉黑案背后:从拒不认罪,到认罪悔罪的7个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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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两会召开。漯河市8·01涉黑案件成功办理情况写入省检察院顾雪飞检察长工作报告,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案件成功办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我认罪我悔罪,作为村支书,我应该带着乡亲们走上致富路的,结果,我却领着大家走上邪路了……”审判席上,被告人李昊烨蹲下身子,痛哭流涕。2018年12月29日,经过整整一周的庭审,由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昊烨、李磊两涉黑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其中主犯李昊烨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一团伙首犯李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起案件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督办,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关注。

  “8·01”涉黑案件分为李昊烨团伙和李磊团伙两个涉黑组织。其中主犯李昊烨原任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另一主犯李磊与李昊烨系亲属关系。2010年以来,以李昊烨、李磊为首的两个涉黑团伙,以家族、宗亲为纽带,多次借故插手民间纠纷、采取制售假烟、骗取银行贷款等方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纠集组织团伙成员煽动、蛊惑村民,聚众实施围堵、哄闹、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违法行为,从事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大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漯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介绍说:“‘8.01’案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后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始终强调要以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工作要求,从引导侦查、补强证据到审查起诉、出庭指控犯罪,把好每个环节,全方位履职,被告人从拒不认罪到当庭认罪悔罪,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决心和能力,更是一种震慑,在法治环境下,各种‘村霸’和‘保护伞’长久不了。”

  多方汇报争取支持

  2017年8月1日,漯河市成立专案组侦办李昊烨为首的涉黑案件,该案件被称为“8.01”案件。党中央发出扫黑除恶号令的当天,漯河市对“8.01”案件嫌疑人进行了集中抓捕,打响了“河南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这起案件是全省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涉案人员范围之广,涉案人数多,线索之复杂,办案之难度,在漯河市刑事审判工作中尚为首例。”提到“8.01”案件,主诉检察官蒲红迎介绍说。已经在公诉岗位工作20年,担任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蒲红迎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但涉及面、影响力这么大的案件,她还是第一次办理。“刚提讯犯罪嫌疑人时我们就做好了打硬仗的准备,当时6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只有1名从犯表示认罪,其他犯罪嫌疑人均拒不认罪。”

  形势十分严峻。漯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果断提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市检察院靠前指挥,指导源汇区检察院全力办好801案件。为此,陈连东召集市检察院和源汇区检察院扫黑除恶检察组人员,审时度势,分析案情,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检察组的名义向漯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作了《关于依法稳妥办理8.01涉黑案件的报告》,分别就如何做好案件预判、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严肃查处“保护伞”、铲除涉黑犯罪经济基础、充分发挥律协作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漯河市委书记蒿慧杰立即作出批示,市长刘尚进召集会议,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为案件得以快速突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刘芳钧两次带领办案人员到省检察院作专题汇报,省检察院涉黑检察组充分肯定漯河两级检察院对全案的认定和分析,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为办案人员理清思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快了案件的依法办理。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为全力侦办该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快审快诉,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市检察院扫黑除恶检察组快速制定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二十条规定,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司法尺度,促进严格办案,形成打击合力。

  同时,2018年5月9日,源汇区检察院按照省院要求,从全院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干警组成涉黑犯罪检察组,统一行使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涉黑检察组成立伊始,就组成以六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的办案团队入驻市专案组,全面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时跟进,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理清侦查脉络,把握侦查方向,明晰取证规范,夯实证据基础。“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必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案件定性准、起诉指控准。”对于检察人员提前介入侦查,源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郁孟喜明确提出要求。

  专案组检察官迅速行动,实行分线挂图作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拧成“一股劲”,除联席会议外,经常召开案件讨论会,攻坚克难。“在提前介入阶段,我们和公安机关各种联席会、讨论会就开了几十次,发现问题随时讨论,对案件定性、涉黑人员作用划分等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始终慎重处理。”“8.01”案件承办检察官段征边介绍,边将厚厚的一叠办案台账翻开:一份份手写的案件讨论笔录,详细记载了每一次联席会议的讨论内容。

  提前介入后,公安机关将每天侦查到的新案件新线索源源不断的汇总到承办检察人员那里。办案团队每天加班加点查看卷宗材料,针对每个案子列出补充侦查提纲,遇到疑难的随时研讨,全部阅卷结束后集体研讨。对于非法证据,及时予以排除,对于能补正的证据,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正,确保了案件证据的确实充分。期间,共提出补充侦查及取证意见70余份,帮助公安机关完善固定证据37项,追加逮捕13人,确保案件办理依法、规范、高效办理。

  精细审查合力攻坚

  2018年8月27日,8·01案件移送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的一张照片清晰地记录了卷宗的“分量”。“卷宗摞起来有3米多高,共199本2万多页。”检察人员谈到这里还很兴奋。该案时间紧,任务重,涉案人员多、羁押地点分散,源汇区检察院集合全院办案力量,分别到南阳、周口、驻马店、平顶山等20多个地区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并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同时,办案团队采用分组提讯犯罪嫌疑人的方式,在20天的时间里,夜以继日,完成了60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提讯以及3000多页的审查报告。晚上制定讯问提纲,白天开展讯问工作,成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常态。

  “晚上给孩子视频了么?”“不敢啊!孩子看见肯定哭,该没法哄睡了。”讯问期间,承办人员常常需要出差在外,一连几天无法回家。两岁的小儿子成了她最大的牵挂。同杨素真一样,公诉团队的检察官徐州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在办案期间,她的公公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时,她只请了三天假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为节省奔波时间,源汇区检察院为“8.01”案办案团队腾出专门办公室,大家吃住都在一起,全天24小时办公。在这件办公室里,检察人员度过了人生最忙碌也最难忘的几个月。

  铲除涉黑犯罪经济基础,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土壤,是彻底扫除黑恶势力的治本之策。期间共查封李昊烨等黑社会组织成员房产20套,扣押及查封车辆26辆,查封土地总面积一万多平方米,检察环节追缴资金76万。同时,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向监察委移交职务犯罪线索38条,目前已立案6起。

  2018年11月15日,源汇区检察院正式对该案提起公诉。

  有理有据精准指控

  为确保出庭工作万无一失,承办检察官从每一个细节入手,提前预测庭审焦点,按照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及答辩等四个模块,制定了周密的庭审预案。

  2018年12月1日,该案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你注意到了没?主犯李磊在庭审现场一直和相邻的被告人交头接耳,得提醒一下法警,把他们隔开!”在庭前会议上,一同作为后台指挥的漯河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薛永奎对市中级法院员额法官王彦军说到:“李磊认罪态度有反复,一定不能让他和身边的人商量什么。”按照薛永奎的要求,庭审现场的法警将原本坐在一起的犯罪嫌疑人隔开座位,并且严禁他们交头接耳。

  漯河市两级检察院对庭审工作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一旦从指挥室的大屏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为提高庭审效率,源汇区检察院经过完整梳理证据链条,提前制作了2万余页的质证PPT和证据视频在庭审现场同步播放,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经过15天的庭前会议和正式开庭审理,65名涉案被告人(其中两名中止审理)当庭认罪悔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漯河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展现维护稳定的政治担当,谱写了一曲检察机关忠诚履职、服务人民的正义之歌。

  

  

来源:漯河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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