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五项措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收缴了一批违规烟花爆竹,整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全市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135个,在城区制止燃放烟花爆竹32起,取缔经营摊点1个,收缴普通鞭炮182.58万响,礼炮、双响炮、花炮、擦炮等各种鞭炮730盒,烟花51箱。
一、加强领导抓部署,严格工作责任。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市局成立了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责任明确到治安、交警和各直属分局。从市局到支队、各分局,再到各大队、中队逐级签订责任状,分片包干,划分“责任田”,将宣传、管控、查处、收缴、禁放看护、巡查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形成了严格的责任体系。
二、形式多样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局各直属分局借助户外电子屏幕、宣传栏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以及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对经常承办宴会的酒店、婚庆公司等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法律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遵守,杜绝违法燃放、危险燃放等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元月份以来,全市与辖区内酒店、婚庆公司、临街店铺、单位、公司等签订禁燃禁放责任书120份,张贴《通告》600余份、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20条、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
三、齐抓共管抓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春节前夕,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安检、工商、城管等部门对6个县市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保管仓库、销售点进行集中检查,对隐藏在集贸市场、土产日杂商店等无证经营的零售摊点进行抽查,发现各类问题25个,全部责令整改。各县(市、区)公安局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销售点,依法予以取缔和行政处罚。对排查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线索,迅速组织查处,始终保持对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执法抓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巡(特)警、派出所以及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坚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工作,对于在禁放区域内有燃放烟花爆竹苗头的,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对当场发现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获取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资料证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14起,处罚12人、单位2家,收缴罚款31050元。
五、深入一线抓督导,确保抓细抓实。工作中,市公安局坚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禁放工作的全过程,各级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带队检查。驻市局纪检组和公安督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导,严查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严防工作措施棚架,确保禁限放规定宣传到位,禁放区域、时段、场所看护人员在岗在位,禁放区域街面巡查无盲区,最大限度增强禁燃禁放工作成效。
来源:平安三门峡 编辑:凡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