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卢氏县任免76名干部丨附名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任欢 通讯员 洪梓豪

2月25日,卢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卢氏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建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丹保民,副主任王贵生、李新出席会议。县领导赵永丰、郭军文、孙江涛、马怀安、赵振营、郭煜列席会议。会议由乔建厚主持。

会议依次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卢氏县副县长马怀安所作的《关于提请赵永丰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关于提请张晓波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议案》,县法院院长赵振营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刘宇飞等4名同志审判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杜伟等42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和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潘高祥等5名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

乔建厚讲话指出,此次会议通过了县政府、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共76人的职务任免,是一次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深化改革政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会议,也是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实践,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要以履新为起点,树牢“四个意识”,葆有忠诚品格,做政治过硬的好干部;践行根本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做人民信赖的贴心人;锻造“八种本领”,勇于改革创新,做奋发有为的实干家;恪守法纪底线,从严从实要求,做清正廉洁的践行者;不负组织信任,不负人民信赖,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无愧于新时代、无愧于38万卢氏人民的新业绩。

会议还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建议议程。

附:卢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详细职务任免名单

任命:

赵永丰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江涛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孙会方同志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光明同志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玺光同志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伟同志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张晓波同志为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卫军强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方勇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谌建峰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姬爱民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燕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金峰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付娟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符红林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溯源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利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薛黎辉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海江黎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阿录生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郭军文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张书锋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

张晓波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会军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方勇同志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局长职务

谌建峰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燕同志县农牧局局长职务

宋黎艳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青同志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符红林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利军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宇飞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毋涛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常卢培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管瑞芳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杜伟、王润霞、黄建军、王娜、余翠、焦治国、张富朝、吕歌、杨惠茹、胡斌、张彩青、田应周、石海玲、常稳基、李淑霞、项海斌、白黑女、吴振超、王立春、苗焕章、张少峰、秦献民、宋甲子、毛莜、郑李江、骆春玲、宋珍、董丰琴、刘芹芹、许伟伟、郑燕、蔡焕武、郝东方、周立志、冯华良、卢丰英、代留雪、权新生、赵丽、卢章运、刘景良、胡保成42名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

潘高祥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为国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卢珊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华伟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雁飞同志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寒江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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