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来了!那么,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改安置区一期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老百姓能够早日入住安置房。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对棚改安置区一期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发现,8个安置区施工现场热火朝天,日夜加班,加紧建设,安置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

贾鲁嘉苑AB地块:项目共承建楼房15栋,其中,A区8栋,B区7栋;26层13栋,22层2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在7层施工,最慢1栋在3层施工,其余均在4-5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7月底能全部封顶。

贾鲁嘉苑C地块:项目共承建楼房10栋,其中,26层8栋,22层2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已在9层施工,最慢1栋在负2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7月底能全部封顶。

贾鲁嘉苑D地块:项目共承建楼房11栋,其中,26层8栋,22层3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已在5层施工,最慢1栋在1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7月底8月初能全部封顶。

贾鲁嘉苑L地块:项目共承建楼房13栋,其中,30层5栋,26层8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已在11层施工,最慢1栋在4层施工,其余均在5-6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7#楼6月底能够封顶,其余12栋7月底全部封顶。

金海嘉苑A地块:项目共承建楼房25栋,全部为26层。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在13层施工,最慢1栋在3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5月底有2栋能够封顶,7月底能全部封顶。

建设嘉苑:项目共承建楼房11栋,其中,26层10栋,1栋22层。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仅有7栋出正负零,最快1栋在5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本月底剩余4栋能出正负零,8月底有6栋能够封顶,9月底能全部封顶。

顺和家园:项目共承建楼房21栋,其中,A区9栋,B地块12栋;27层5栋,26层8栋,22层7栋,3层幼儿园1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在4层施工,最慢1栋在负1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8月底能全部封顶。

泰和家园:项目共承建楼房21栋,其中,A区12栋,B区9栋;26层17栋,22层4栋。现场实地场督查发现,最快1栋在18层施工,最慢1栋在3层施工。通过项目施工方了解,6月底有10栋能够封顶,7月底能全部封顶。

督查发现,部分重点项目之间有交叉,顺和家园项目施工方的项目部和部分宿舍,建在沙颍河二期治理项目的红线以内,需要拆除;建设嘉园项目北边规划修建纬一路,将影响建设嘉园4栋楼房、1万多平方米车库的施工。一些项目存在手续不齐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尽快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安置房的出具规模,

很多小伙伴给小编打听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今天就关于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这个问题,

统一回复下

答: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是可以过户的。

注意:拆迁安置房办理过房产证(不是不动产证)的,具体能不能过户,需要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律条款: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友情提醒购买拆迁安置房虽然价格相对便宜,即便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因有些规定限制和地方政策愿意,导致办证周期较长等问题,也会存在很大风险,所以需要谨慎购买。

拆迁安置房能够进行买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一、 首先分析土地性质开始解释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此条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二、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迁安置的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主要还是要看土地取得的方式,如果取得方式是划拨,一般是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不可以进行交易的。如果取得方式是国有出让,一般都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可以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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