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中招政策出炉 8类考生可享政策照顾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樊雪婧
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3万人,招生考试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并进行……16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安排。
普通高中招生73万人
根据要求,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3万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根据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此外,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录取。各地要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9门科目全省统一命题
2019年全省中招如何考试?据了解,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学科仅纳入许昌市、濮阳市、济源市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
此外,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其中,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考生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批次限报一个
据了解,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除批准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政策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生源好、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可增加招生计划
今年,我省将继续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根据要求,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今后可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规范宏志班招生,相关证明须上传省中招平台
据悉,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
今年,我省将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
按照要求,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并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8类考生可享受政策照顾
据悉,今年中招,我省8类考生可享受政策照顾。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
值得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要求执行。
8.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