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2018年以来受理环资一审案9679件,环资案原来包括这些!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法律防护很重要。“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679件,审结8491件。

9679这个庞大的数字背后,哪些案例可以归结到环境资源案的范畴内?记者现场进行了解。

【通报】

受理环资一审案件9679件,其中公益诉讼80件

环境资源案,都包括哪些类型?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环境资源案件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3大类。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类,是环境公益诉讼案,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最具特色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具体来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包括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妨害文物管理如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

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则包括农村土地、林业、渔业、牧业承包合同纠纷,供用电、水、气、热、电信合同纠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种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华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679件,审结8491件。其中,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526件;民事一审案件3961件;行政一审诉讼案311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80件。在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中,70件由检察机关提起,10件由公益组织提起。

【举措】

创新机制,环资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

王韶华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有益探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为加强对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确保环资审判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省法院2018年8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从15个方面对环资审判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中级法院也积极行动,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环资审判工作。

探索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推进生态功能区域一体化保护和整治。2018年12月,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黄河干流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协同效果。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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