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布32个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包括人员编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7月1日,大河报记者获悉,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政府分别公布32个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公布包括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民政厅等32个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其中,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239名(含单列编制35名);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行政编制147名;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行政编制249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不直接管理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和河南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民族宗教委机关行政编制63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120名;

河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312名(含单列编制3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行政编制246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不再直接管理河南省对外劳动合作公司。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行政编制195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行政编制151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49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编制122名;

河南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204名;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行政编制106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不再直接管理河南省图苑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艺术中心演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7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行政编制221名;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47名(含单列编制2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05名;直属机构包括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6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6名;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81名;

河南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6名;

河南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8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行政编制73名;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不再直接管理河南省金地面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9名;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98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75名;

河南省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40名;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1名(含单列编制1名);

河南省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11名;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

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

河南省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2名;

河南省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3名。

根据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省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编写《政府志》《省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省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十)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市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一)负责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组织评审等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省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申请省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省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五)负责省政府参事选聘、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领导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河南省文史研究馆、河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