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余人!河南一大波事业单位招聘来了,涉及周口、商丘、漯河等地

600人!商丘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方式如下

7月18日下午,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该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今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600名,笔试时间8月3日 ,成绩查询时间8月9日-13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充实商丘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商丘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年该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600名。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商丘市委、市政府安排,从今年起该市的教师招聘工作将实现经常化、常态化,该市教师不足的状况将逐步得到解决。

据悉,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人员均可参加。但商丘市机关和学校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注意: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23日00:00至7月25日24:00,登录商丘市政府网(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商丘市招生考试中心网(www.sqzsb.com)(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时务必直接输入网址,不要通过搜索登录),点击“商丘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笔试开考时间为8月3日,成绩查询时间为8月9日-13日。

招聘计划表

中专以上就能报!周口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

太康县将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中。

具体招教详情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

二 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200名。

其中:农村初中教师(60人)

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

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5人

、政治5人、历史5人、地理5人;

农村小学(120人)

语文30人、数学30人、英语30人、

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

幼儿教师20人。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初中教师: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教师: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等师范类专业学校毕业生。

3.幼儿教师: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学制两年以上)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小学教师的,须具有太康县户籍。

4.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幼教学科的,所应聘岗位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申报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学科的,所应聘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5.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⑸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⑹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 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考信息

2019年7月18日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aikang.gov.cn)发布招考信息,发布7个工作日。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均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太康县教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阳夏路北段路东)。

3.报名办法:

(1)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二代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农村小学岗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太康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拟加分人员情况表》,由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3)报名时本人填写《太康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数码照像。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交报名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凭加盖有县扶贫办公章的贫困户证明免缴报名费。

4.县招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教师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9年8月1日—8月2日到太康县教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及幼儿教育理论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违规、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幼师、体育、音乐、美术另加5分钟,用于展示才艺和专业技能。

3.面试内容:见面试公告。

4.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须达到本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异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同一学科面试人数较多,分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的,需加权平均计算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6.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7.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最新修订的《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核应侧重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学历、档案材料及各类证件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1.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招教领导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公示结束后,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等有关表格,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94—7767966(县人社局)

0394—6816556(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394—7723908(太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漯河公开招聘教师87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精神,经市委编委研究,决定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2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西城区)289名,临颍县教育系统144名,舞阳县教育系统100名,郾城区教育系统156名,源汇区教育系统33名,召陵区教育系统150名。

2019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289名)

2019年临颍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144名)

2019年舞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100人)

2019年郾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156名)

2019年源汇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33名)

2019年召陵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共150名)

原文链接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 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19年7月20日8:00至7月23日18: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lh.lss.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19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7月23日18: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19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试讲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试讲的应在试讲确认结束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试讲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3.调整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同时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符合资格条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

(1)调整时间:2019年7月24日8:00—7月24日17:00

(2)调整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3)调整方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调整。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实操、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参加试讲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 1的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确认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可提供岗位所需的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外);⑤笔试准考证;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⑦在编教师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实操

(1)有实操要求的,参加试讲人员全部进入实操,实操满分为100分。

(2)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3)实操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有实操要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实操成绩×3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也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可报!

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规范安全实施留置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关于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和焦作市公安局批准,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岗位和职责

招聘岗位为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看护管理大队留置看护队员,主要承担焦作市纪委监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安全工作,共20人(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和看护事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组织纪律性强、乐于奉献;

3.具有焦作市(含六县市)常住户口或主要关系人(父母、夫妻)为焦作市常住户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7日至2001年7月17日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突发疾病,矫正视力在4.9以上,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由于违规违纪行为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聚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加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7月20日,8:00-11:40,15:00-17:30。

报名地点: 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焦作市解放区新华北街与北环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彩照6张;(3)《报名表》1份(见附件,用 A4纸正反面打印,提前填写完整;亦可到报名点领取,现场填写)。报名不收取费用。

2.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不符合条件者,不受理报名。

3.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达标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进行“10米×4折返跑”“1000米长跑”“立定跳远”三个项目测试,三项均通过者视为体能测评达标。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结合体能达标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保密教育、看护业务知识培训及队列训练、体能训练等。

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全部与有关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有关劳务代理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由特警支队参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训练、管理和考核。看护队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所招聘人员按规定发放统一的服装和相关装备,基本工资(含五险)由市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另外给予执勤补贴,免费提供食宿。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391-2282754。

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2019年7月17日

来源:大河客户端综合 编辑:寒江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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