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彩汝州人丨汝州市(临汝县)第一个中共党员——张有奇

张有奇,1915年2月生,河南省汝阳县三屯乡东赵堡人,193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曾担任临汝县省立第十中学学生党支部书记。汝州市第一个党组织的创建者和领导人。
张有奇自幼读书。1931年考入河南省立临汝初级中学,在校期间经常阅读进步书籍,接受很多革命道理。1932年9月,因事请假回伊阳(今汝阳县)探亲,在此期间,由李林川、王照熙二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底张有奇返回学校后,积极开展活动,扩大党的组织。在临汝先后发展进步学生王朝俊、范明智、李贵韶、高矗、王振东、刘继光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春,经中共洛阳中心县委批准,建立了中国河南省立临汝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张有奇任支部书记。党支部受洛阳中心县委领导,由张有奇和伊阳县共产党员李林川直接联系。1933年5月,伊阳县党组织遭破坏,直到1933年5月在学校毕业时,上级党组织仍未派人和张有奇联系。从此,张有奇等7名党员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
1934年8月至1935年3月,张有奇在家自修。为了寻找党,他毅然离家,到国民党统治比较薄弱的西安,考入了陕西省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高职部,于1937年重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任该校高职部学生党支部书记。1938年,日本侵略军疯狂扫荡中原,面临家乡沦陷的危险,张有奇响应党的号召,回到了汝阳家乡。他以三屯乡联保主任的身份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同年9月,因所谓“思想左倾”被免去了联保主任职务。1939年2月,张有奇任中共伊阳工委书记。1939年底,张有奇在家中被捕,在被押解县城时被伊阳县师范校长宋景昌保释。第二天张有奇撕下衣服上的白领子,写了“绝命书”,大意是:一个无辜青年,受国民党迫害,走投无路(意思是自杀),希望路人拾到这件东西,给我家里捎个信。当晚,他就去到一个水潭,把衣服和“绝命书”放在潭边,把帽子扔到水里,佯装已经投水自杀。实际上他却径直奔向临汝县城,找到中共地委书记王子平开具介绍信,到皖北抗日根据地,做党的地下工作。
1939年11月,“竹沟惨案”发生后,中共河南省委要求敌占区党的组织转入地下,能隐蔽的就地隐蔽,不能隐蔽的就调走。1940年2月,张有奇被派到安徽省涡阳县南区任地下党负责人,后任涡北抗联农政科长、党组成员。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张有奇调任夏邑县委书记、县总队政委。1947年1月,张有奇调任安徽省鹿(邑)亳(县)太(和)县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同年6月,任亳县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于1954年调安徽省阜阳地区,先后任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地委副书记,专署专员。1958年12月,任芜湖地委副书记、专员。1963年4月任宿县地区副书记、专员。1969年9月,任宿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4月以后,先后担任安徽省六安、安庆地委副书记和地革委副主任。1980年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后为省政府视察室主任。1985年离休后,他依然关心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牵挂着省里的发展。面对党的不正之风,他始终坚持认为,党内少数分子,永远都不能抹杀中国共产党的光辉。他要求同志们任何时候头脑都要保持清醒,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勤奋工作、洁身自好,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2001年1月21日因病去世。
张有奇的一生坎坷不平。1957年他几乎被打成右派,60年代因说真话而受到排挤,“文化大革命”期间因不愿说假话,受尽凌辱。但他对共产党的信仰始终没有动摇过。张有奇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受了火与血的严峻考验,在各个历史关头,他无私无畏,坦荡磊落,始终表现出一个革命者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革命意志和牢固的群众观点。他的精神世界是博大的,他敢作敢为,“信马列拯国难终身矢志不移,秉党性捍原则立公天地无私”是他一生的写照。
来源:大河报客户端 实习编辑:田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