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租赁权却只能望房兴叹,究竟谁在从中作梗?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今年10月12日,焦作市体育局委托焦作市政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焦作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附属用房部分房屋租赁权。随后,焦作市一家公司以32万价格竞标成功,但是让中标公司没想到的是,时至今日,近3个月过去了,尽管他们多次找焦作市体育局、拍卖机构交涉,但原承租方始终拒绝搬离标的房屋。

这样一起非同寻常的租赁权拍卖究竟有何猫腻?究竟是谁在从中作梗?作为官方或官方背景的委托方、拍卖承办方,是否依法依规尽到了自身义务?就这些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于12月25日进行了走访调查。

投诉:

中标已经快3个月,搬不进标的房屋

12月25日上午,就自身遭遇的该起事件,河南省河汉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连先生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了投诉。

他说,今年10月12日,他们看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机构焦作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拍卖公告,就参与了竞拍。该拍卖公告显示,焦作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体育局委托,拍卖焦作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附属用房部分房屋共计760平方米的租赁权,租期两年。

“10月22日,我们依照要求履行了全部手续,参与了竞标,并最终以一年32万元的价格中标。”连先生说。然而,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缴纳了总计22万多元的各项费用之后,他们来到焦作市体育局,准备签订租赁协议,但该局多次推脱,始终以原承租方不搬离为由,迟迟不予签订。

▲成交确认书早已下达,但连先生只能望房兴叹。

连先生说,在此次竞拍之前,他们已经与合作机构签订了协议,缴纳了品牌费用,加上他们已经缴纳的半年房屋租赁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在至今使用不了标的房屋的情况下,损失惨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但是至今快3个月过去了,房子没用到,合同也没着落,这不是坑我们吗?”他说。

焦点:

未腾空房屋就拍卖租赁权,

到底有没有问题?

12月25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标的房屋所在地——正对焦作市体育中心东门口内侧的一幢两层楼房。该楼房正门口挂着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计划五彩足球科研基地、焦作市五彩青少年足球发展中心等招牌。

▲事发的焦作市体育中心标的房屋

在该楼内部,自称是“五彩足球”的多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室。面对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老总常文宇正在开会,稍后会出面受访。等待约30分钟后,一位自称是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张姓女子来到办公室,接待采访,但问及为何未腾空房屋、租赁房屋是何方式取得等问题,该女子拒绝回应,并表示他们已经委托了律师,正在跟焦作市体育局交涉。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按照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拍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 24 号)第29条规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禁止拍卖的情形包括: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

那么,在房屋尚未腾空、可能存在争议纠纷的情况下拍卖租赁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2月25日上午,焦作市体育局财务科科长王新亮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介绍,原承租方是河南丁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租期为3个月。在发布拍卖公告时,原承租方的租期将满,至中标结果发布后,原承租方的租期已经到期。按照约定,河南丁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该无条件搬离,腾出房屋,但却始终不配合。

“我们给丁龙公司下有律师函,督促腾房,但他们赖着不走,不配合,我们也没办法。”王新亮说。

作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股99%的下属企业,焦作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场拍卖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12月25日上午,焦作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璐受访时说,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事前查阅了焦作市体育局的相关租房合同,并前往标的房屋进行了踏勘,虽然当时原承租方还在,且其租赁期限在中标结果公布之前,而且也承诺如果拍卖不中标就搬离。

“因此,拍卖标的是没有问题的,并不违反相关规定。现在出现问题,是原承租方赖着不走、不守承诺造成的。”他说。

进展:

多方已委托律师,

将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遭遇此事后,连先生说,他们也曾收到中间人的传话说,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方面告知他,可以赔偿他们已经缴纳的费用,并且支付6000元利息,让他们退出,放弃租赁,否则连先生方面不可能租得标的房屋。

▲事发的标的房屋,原承租方仍在使用。

但这一说法,因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方面拒绝接受采访且拒绝告知律师联系方式,尚未得到证实。

不仅如此,连先生还说,他们在交涉此事时,焦作市体育局一位副局长也曾希望他们“退出”,但是这位副局长于12月25日晚间受访时对此说法予以否认,并表示对原承租方、中标方均不认识,仅见过一次面。

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与河南丁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河南丁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五彩足球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同为河南山海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2.17%、70%,且后两者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名叫常文宇。

截止12月25日晚7时发稿,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综合多方最新信息显示,目前此事仍在僵持,相关方面也已经委托了律师,将有可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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