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丨通许县一市民买新房苦等七年没结果,执法大队“接受”采访要求多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 实习生 陈尊孝

3月19日,3月2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分别以《钱交了7年 房子连“毛”也没见到 通许县两业主购房被“套路”》、《追踪丨遭遇一房多卖 他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退款》为题,报道了通许县刘先生在开发商处缴纳首付款后,7年没有等来交房,饱受困扰的新闻。

报道刊发后,刘先生不仅没得到住建、执法等部门的帮助,记者也被嫌多管闲事。两部门都建议刘先生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巧的是,记者又接到一位业主的举报,这位业主也被开发商“忽悠”,虽然在起诉中胜诉,但开发商拒不履行判决,业主依然愁眉不展。

最终,自觉“实力”不济的刘先生没有走起诉之路。4月17日,记者再次到通许县追踪此事,得知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向通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发出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函,然而记者欲采访此事是否有结果时,呗通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再次提出一项“要求”,不满足要求,就不能接受采访。

回顾

钱交了7年,房子毛都没见到

2013年2月,通许县刘先生欲购买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凯旋城”一期开盘的房子,先后缴纳了12万元的首付款,但因为种种原因,刘先生购买的房子屡屡被开发商转卖,从一期等到三期,刘先生始终拿不到自己的房子。

刘先生多次找开发商理论,等到的是“想要房子就得等,要退钱没有。想打官司,看谁能耗起谁”的答复。

然而,开发商承诺的三期房子依然遥遥无期,刘先生萌生了退款的想法,但开发商答复,要想领导汇报,这一汇报又没了音讯。

记者陪同刘先生找到通许县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这起纠纷里,开发商多次违约,刘先生应该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开发商不能圆满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将向综合执法部门反馈,给予开发商相应的处罚。”

刘先生为难地对记者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常年在外打工,时间、精力、经济条件都有限,就像开发商说的,打官司实在耗不起。

3月22日,刘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又找他沟通了,还是那句话“要房就等,要钱没有”。

追踪

执法局屡屡提出“要求” 不满足就不接受采访

3月20日,记者又陪同刘先生来到通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队长郭海洲,他称陪领导检查,没有时间见记者。记者直接来到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对记者非常不满:“他(住建局)让你们来你们就来?这是把皮球踢给我们了,知道不知道?”

“我们只能查处他们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我们管不了,需要住建局给我们发公函。”该负责人说。

无奈之下,记者只能又回到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说:“我们给综合执法局发个公函吧,看看开发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现在很难确定开发商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因为住建部门的商品房登记备案系统在2015年之后才有。2015年之前的情况很难调查清楚。”

4月16日,将近一个月过去,记者再次来到通许县询问此事进展。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在3月20号,向通许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发出《关于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函》,函中称:“我单位在处理群众来访过程发现,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凯旋城项目的一套商品房于2014年2月份销售给刘坤,又于2015年1月调换为该项目二期房源,房号为5-1-1004。2016年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又将该房源销售给他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已涉嫌违法,请贵单位依法调查处理。”

当日,记者再次和执法队队长郭海洲联系,他称:“没有(县委)宣传部的人陪着,不接受采访。”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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