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新增120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 引导提供“点菜式”上门服务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蔡君彦
新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引导有条件的县区运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上门服务,建立健全农民留守老年人巡视、助餐送餐等关爱制度……4月28日上午,郑州市民政局召开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随着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今年,郑州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更多老年安度晚年。此外,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郑州市还将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加快推进社区照料设施建设 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
记者了解到,在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同时,今年,郑州市继续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奖补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社区照料设施建设,新增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宽养老服务范围,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今年,郑州市将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简化流程,提高养老服务效能。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县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上门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系统。
着力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视、助餐送餐等关爱制度。发挥村级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夯实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基础,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今年,将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
助力脱贫攻坚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是今年郑州市民政工作的重中之中。据了解,郑州市民政局将严格贯彻落实《郑州市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郑州市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继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清理纠正“人情保”、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力度,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方面,通过“提标扩面”,增强低保的兜底保障能力,使更多的贫困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依托郑州市政府“郑好办”APP实现社会救助网上申请系统,构建新型智慧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区)建立分散供养人员探访制度,促进照料护理服务有效落实, 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稳步推进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有效提高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积极推进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
会上,郑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还将不断促进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逐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服务水平,通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举措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强化“互联网+慈善”意识,不断拓展慈善捐赠募集渠道与途径。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做好公益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列入工作。大力传播慈善文化,持续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就医等慈善活动。
在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方面,2020 年,全市所有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和各县(市)各建成 1 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至少建成 1 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
在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方面,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工作,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指导实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在完善民政领域治理方式方面,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民政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强力推进民政“一件事”集成服务,依托“郑好办”APP ,实现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达100%三级以上标准。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应用,实现数据服务共享,年底前全面实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个流程、一个系统、一次办成”。
线索提供 杨慧丽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