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哭穷叫苦”,一听要被拘留,态度180°大转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你今天能不能履行?”
“我今天没有钱(划掉)”,修改为:“我今天下午履行……”
11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看到了一份被修改的笔录,这份被修改的笔录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述,其背后,则是不久前在该院执行局内上演的“戏剧性”的一幕——在得知自己即将因拒不履行被依法司法拘留后,此前一直“哭穷叫苦”的被执行人向某的态度立即发生了180°大转弯,连忙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随后,向某于当天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申请执行人赵某经同村人介绍,到向某承包的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某工地打工,从事混凝土浇灌工作。双方约定,日薪210元,按月结算。然而工程完工后,向某却仅支付了24500元的工资,余款21574元迟迟未付。经赵某多次讨要后,向某自愿为其写下了一张欠条,载明欠赵某工资21574元,但此后赵某多次催促,向某总是推诿、不肯还款。
无奈之下,赵某将向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向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给赵某劳务费21574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依旧没能拿到自己被拖欠已久的工资,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向某沟通,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面对法官的劝说,向某却置之不理,不仅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也不主动履行,还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也没能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瓶颈。
执行法官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向某及其名下财产的查找力度。6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重要执行线索,向某在郑州某工地出现。接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一名法警赶赴现场,随后在该工地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向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在法官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向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法律后果。
“我是真的很困难,一分钱都没有,之前承包那个工程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付工程款呢,不是故意拖着工人的工资不给的。”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被执行人向某依旧不当回事,坚称自己没钱。
鉴于向某拒不履行的情形,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我知道错了,今天下午就能把钱还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直到执行法官向其宣读司法拘留通知书并要求其签字时,向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马态度转变,表示愿意还钱,并联系家人将钱带到法院交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的手中,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延伸】关于笔录修改,有这个“窍门”
已经签过字的笔录,但当事人又突然改口,只得修改笔录,那么,如何确定被修改后的笔录才是真实意思表达呢?
对此,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大河报记者,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执行案件,不乏遇到不诚信、前后说法不一致的当事人,笔录可能需要修改,对此,法院会按照当事人真实的意思予以修改,并要求其在修改后的部分按下手印,提醒其在认真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名捺印,以确认其意思表示真实,从而确保双方当事人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