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浙商科技园六年前违规销售被扒出,大量购房款疑似遭挪用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焦勐

核心提示丨

日前,有多名购买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一期(以下简称创意园)人才公寓的市民向记者反映称,他们于2014年购买创意园的人才公寓后至今仍未交房,导致无法及时入住,给个人生活、工作造成影响,他们曾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解决办法,但最终无果。

“我们购房时,洛阳浙商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科技园)还没取得两栋楼房的预售证。据说,我们交的一部分购房款没有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被人挪用了。”究竟是怎么回事?请看调查。

△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一期主体结构已完工

【讲述】卖房一年多后才取得预售证,至今未签购房合同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4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创意园7号楼120余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当时首付给开发商交了20多万,后续又把剩余的20多万也给补齐了。”然而,购房者钱交了,房子却苦等不到。“买房至今,俺家孩儿都上小学了。”李先生提起自己买房的经历显得很无奈:“当年自己也没啥经济能力,为了买这套公寓也是借遍了亲朋好友,才凑齐了首付款,如今只能租房子用,等于又增加了一笔支出。”

据了解,2014年,创意园的房价为每平方米2600多元,与当时周边的房价比较,相对便宜一些。“几年间,洛阳房价蹭蹭往上涨,退房吧,心不甘;等房吧,又遥遥无期。”六年间,李先生与多位购房者曾多次向开发商、政府部门反映,但毫无结果,“交房日期从前年推到去年,去年又推到今年5月,如今5月份也过了,据说又要推到了今年年底。”

△地下车库仍在建设

赵女士与李先生的遭遇相同,她也支付了20余万的首付款,“当时买房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有没有预售证,觉得价格合适就刷了卡,另交了一部分现金。后来听其他购房者说,开发商资金链断了,我们交的购房款也被人挪用了,所以出现迟迟无法交房的局面。”

除了李先生和赵女士的情况之外,多名购房者向记者提供了自己与洛阳浙商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的购房协议(签订的购房协议),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日期多为2014年3月,也有2015年签订的,“开发商至今没有与我们签正规的购房合同,交了钱只是开了收据。”此外,有购房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一期C-5幢,C-7幢”的洛阳市商品房(非住宅)预售许可证的照片。

△预售许可证

照片上显示:房屋用途为“公寓”(经核实预售证上的这两栋即为购房者于2014年3月起购买的人才公寓);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老城支行”以及预售资金监管账号“1705022438000000712”等内容。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

记者通过查询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得知,房管部门公示的“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一期预售项目信息”与购房者提供的预售证图片信息一致,而批准预售的日期为2015年10月26日。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截图

【材料】《专项审计报告》露“端倪”,企业法人涉嫌挪用购房款

该企业违规预售只是其中之一。据知情者透露,之所以迟迟无法交房,是因为他们交纳的购房款没有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被人挪用了。那么被谁挪用了?该知情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专项审计报告》,这份《专项审计报告》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洛阳市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5月份出具的,主要是对浙商科技园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前审计。

△《专项审计报告》

在《专项审计报告》第12页显示: 浙商科技园开发的楼盘有,人才公寓、围合办公楼、创意大厦,2015年5月开始收取房款,累计收到房款1.2亿多元。上文中,人才公寓的购房者向记者反映2014年3月份,他们就开始向浙商科技园交纳购房款。让人不禁想问,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这一年多时间中,人才公寓的购房款去哪里了?为何六年多时间仍无法交房?

《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到,浙商科技园2014年3月开始截至2019年3月,以赵朝阳个人名义与公司往来款多达1.3亿,其中包含归还赵朝阳个人的1900多万“现金”,“涉及赵朝阳多个银行账户,往来频繁,无股东会协议,无借款合同等资料,未支付借款利息。”另外,洛阳市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收取客户订金(房款、车位款)情况异常,账面全部以现金方式收取,金额较大。经记者核实,《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赵朝阳”系浙商科技园的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为18%。

此外,一笔股东增资款的最终去向值得关注,在《专项审计报告》第10页显示,浙商科技园分两次收到股东款4480万元,“2015年5月29号凭证,调整应付股东款项至赵朝阳3400万元,仅附情况说明。”而情况说明为:“为便于会计核算,现将其他应付股东款项统一调整至公司股东及法人赵朝阳名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通过河南会计师网鉴证报告防伪查询获悉,该《专项审计报告》系真实有效。

△河南会计师网截图

【回应】购房款是否进监管账户?法人回应:我不清楚,由会计负责

据购房者统计,在2014年3月份至创意园一期取得预售证前夕,交纳购房款的购房者多达近百名,除了少部分只交纳了2万元订金外,多数均交纳了20余万元首付款。然而在《专项审计报告》第4页显示,房管部门指定的该企业的监管银行工商银行老城支行(账号1705022438000000712)账户上仅有账面余额为2291646.25元。

那么也就是间接说明,一大部分购房款未进入房管部门指定的监管账户。购房款如未进监管账户,那么购房者就无法网签合同。7月27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洛阳市民之家“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商品房预售的服务窗口。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商品房预售窗口

工作人员向记者进行了详细解答,进行合同网签的前置条件是购房资金需要先进入监管账户中,银行核实以后,监管系统就会自动解锁,购房者就可以通过系统提交网签合同,如果购房者无法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就证明没有进行合同网签。

7月27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到了洛阳浙商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赵朝阳。2014年,浙商科技园是否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创意园一期5号、7号楼人才公寓?赵朝阳回应称,没有违规预售,浙商科技园在2014年就取得了人才公寓的预售证,属于正规销售。

关于创意园人才公寓的购房款是否进入房管部门指定的监管账户?还是被人挪用?赵朝阳表示,这个他并不清楚,这些事情均是由浙商科技园的财务人员负责处理。一家企业大量的资金流向哪里?企业法人竟称“不知情”,这未免不符合常理。那么创意园购房款究竟流向何方?开发企业又能否尽快交房?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为您持续关注!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李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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