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突发交通事故,太康县交警紧急处置避免拥堵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大江 通讯员 高波

9月18日上午8点,在太康县银城路中医院南,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的刘女士受伤。

因为当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时期,且发生的事故地点为交通要道。为避免道路造成拥堵,太康县交警大队七中队刘队长带领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警戒,疏导交通,同时把伤者送到中医院进行检查。

由于交警处置妥当,保证了车辆和群众安全有序的出行,避免了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赢得了在场群众的好评。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刘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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