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高志强 牛静芳

10月19日上午,安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情况。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该《条例》规定了公民在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出行、旅游、生活、养犬、使用网络等方面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其中第二章行为规范,主要规定了公民在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出行、旅游、生活、养犬、使用网络等方面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对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绿色祭祀等文明行为的倡导性要求。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对社会关注度高、各方面反映强烈的违法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在交通秩序问题上,安阳市坚持教罚结合,对行人乱穿马路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驾车抛物、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筹集资金6000万对市区电子警察进行了升级改造,对违规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抓拍。

会上介绍,该《条例》的出台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需要,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需要,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也是回应群众呼声的需要。去年,在安阳市发起“市民最反感的身边不文明行为”投票活动中,不文明养宠、高空抛物、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位居榜单前列。

“制定文明条例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通过立法将深化全域创建的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和谐、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安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车俊朝在会上表示。

附:《条例》行为规范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十条 公民应当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 自强、敬业奉献。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粗言秽语; (二)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劝烟; (三)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不得插队; (四)开展健身、娱乐、庆典、施工、经营等活动,应当 符合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得飙车竞技,噪声扰民; (五)遵守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车站等公 共场所秩序,不干扰他人; (六)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七)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时,应当尊重运动员、教 练员、裁判员、演职员等,服从现场管理,遵守场馆秩序; (八)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 瞻仰、祭扫、参观时,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爱护环境,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参与生态 文明建设,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 (二)不随地吐痰、便溺; (三)不乱扔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等废弃 物;(四)不随意张贴、涂写、刻画,不乱发乱扔广告、传单; (五)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倒污水、厨余垃圾; (六)文明如厕,不占用残疾人士专用卫生设施; (七)咳嗽、打喷嚏时捂住口鼻,感冒等呼吸系统传染性 疾病患者外出自觉佩戴口罩; (八)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 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 (九)不向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体倾倒污染物。

第十三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等有需 要的人让座,不得抢座、霸座和强迫他人让座; (二)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辱骂、拉扯、殴打驾驶人员, 不得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全;(三)驾驶机动车不接打电话,不浏览电子设备,不违反 规定使用远光灯、鸣笛; (四)驾驶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积水路段低速行驶,拥 堵路段依次通行,不得强行超车、突然变道、急转急停; (五)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六)驾驶和乘坐机动车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七)不得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八)骑行非机动车不得闯红灯,不得进入机动车道、逆 向行驶、扶身并行和追逐嬉戏; (九)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十)不得擅自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 车位锁、隔离桩、栏杆以及其他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十一)行人不得闯红灯,不得乱穿马路和跨越道路隔离 设施;(十二)不得在行车道内兜售、发放物品和乞讨。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游园,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草树木; (二)爱护景区设施,服从景区管理; (三)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及其他重要历 史文化遗产,不刻画,不涂污,不攀爬,不违反规定拍照、摄 像、触摸; (四)尊重当地文化传统、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参与文明社区、文明乡村 建设,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厉行节约,抵制餐饮浪费行为; (二)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袒胸露背; (三)不得高空抛物; (四)不违反规定为电动(汽)车充电; (五)合理使用公共空间,不阻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无障碍通道; (六)不得私搭乱建、私拉乱扯; (七)从事房屋修缮和装修等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 活;(八)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索要、收受高价彩 礼;(九)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搭建灵棚,不在午休、夜晚 时段吹奏、播放哀乐,不沿街摆设花圈; (十)不得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文明养犬,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区域范围内饲养烈性 犬、大型犬; (二)办理犬只登记,注射疫苗; (三)携犬出户采取束犬绳(链)等安全措施,主动避让 他人;(四)避免犬只噪音扰民,即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 的粪便;(五)除警犬、导盲犬等特殊犬只外,不得携犬进入禁止 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 全,破坏社会稳定等信息; (二)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俗、 暴力、淫秽信息; (三)不以发帖、跟帖、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第十八条 倡导和鼓励下列行为: (一)参与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公益活动; (二)关爱困难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障人士等 群体;(三)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组织、器官; (四)绿色低碳生活,文明健康用餐,使用公筷公勺; (五)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绿色祭祀。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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