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站设吸烟室被律师起诉追踪:4个吸烟室已全部拆除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郑州东站候车大厅内设吸烟室,被律师起诉,律师败诉。不过,距离该案二审宣判后1个多月,河南、郑州公共场所室内禁烟相关条款作出关键性修改,曾经引发诉讼的吸烟室将何去何从?4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东站候车大厅内的吸烟室已拆除,记者再次来到郑州东站探访。

此前,郑州东站候车厅设置有吸烟室,在候车大厅二层的东南、东北、西南、西北等四个位置。律师殷清利在郑州东站餐厅消费时,认为候车大厅这种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不合适,遂将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车站告上法庭, 2019年11月15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以《郑州东站设吸烟室,被律师起诉了!》为题报道了这一案例。

2019年12月31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郑州东站在候车大厅内设置吸烟室的行为并不违反现行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且郑州东站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吸烟室进行管理,防止烟雾扩散,并未对原告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原告主张取消吸烟室及拆除吸烟设备的法律依据不足,对其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020年4月27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此前吸烟室情况

不过,该案尘埃落定后没多久,双方在法庭上引用的关键条款作出修改:2020年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禁烟条款”作出修改,将原本“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可设吸烟地点”的内容全部删除,明确:“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禁止吸烟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全面推行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建设。”

同期,《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修改也经常委会批准通过,其中明确,“本市市区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记者注意到,东站4个吸烟室自疫情期间已全部关闭。此前,郑州东站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条例表决通过后,东站也很关注,将在条例正式施行后依法对吸烟室作出相应的调整。

11月4日,记者来到郑州东站探访,看到,候车大厅二层的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个角落的吸烟室均已整体拆除,原本通往吸烟室的位置暂时被胶带拦截,贴上了“禁止吸烟”4个字。

记者咨询候车厅工作人员了解到,吸烟室拆除已有一段时间,偶尔有老烟民会来探访,看到已拆除,就自行离开了。

针对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候车厅的乘客,大家一致认为,少抽烟有益健康,条例修改后,及时拆除室内抽烟室 ,可以给东站点赞!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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