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居民10多万新装修房被污水倒灌,损失该由谁来赔?

大河报记者 田育臣 通讯员 郑浩然

11月20日,郑州市民杜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说,她是中原人家小区4号楼一楼住户,10月中旬,该小区由于化粪池管道未及时清理,导致4号楼、5号楼、7号楼等多楼一楼住户家倒灌污水,而她家因当时家中无人,损失最大。如今,一个月过去了,虽物业公司及时疏通了化粪池管道,但家具、家电被泡的损失,物业公司却不愿给予赔偿。这是咋回事?业主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10多万刚装修好的新房,没住几天被污水浸泡

杜女士介绍,2018年,该小区正式交房。她花了10多万元给房子装修,购买家具。平时,她并未一直在小区居住,只是偶尔到小区住上几天。今年10月17日,她回到家中一看,家中的一切让她傻了眼。她打开大门发现,家中地面全是污水,水深约10厘米,而她也不知道,污水是从啥时候开始冒进家里的。

见到这种情形,她第一时间通知了物业,物业立即派人在小区寻找杜女士所在4号楼的化粪池管井,因井盖已被草坪上的土壤覆盖。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才挖开草坪,找到了化粪池管井井盖,往里面一看,管井内已被污秽填满。而杜女士进一步打听才知道,化粪池管井从小区建成到现在,一直都没疏通过。

事情发生后,物业找人赶紧把化粪池以及小区内的管井清理干净,并安排了保洁人员到杜女士家将污水进行了清理。“当时,整个屋子全是臭烘烘的,打扫完了,地上到处的臭水生的飞虫。

11月20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中原人家小区南院4号楼一层杜女士家中看到,地上到处是飞虫的尸体,墙面紧挨地面处,明显可以看到被水浸泡导致墙体漆面脱落的痕迹。在杜女士家橱柜因被污水浸渍,白色的橱柜底板上全是发黑的污渍。卧室中,一个柜子表面已被浸泡的起了皮,柜体另一侧也浸泡长了绿毛。

”你看,现在地上还全是飞虫(尸体)。“杜女士说,这个事情发生后,对她精神上的打击很大。她好不容易攒钱买房,装修房子,对房子倾注了感情,没想到,现在竟被污秽浸渍,让她对房子产生了心理障碍。

记者走进杜女士家,一眼望去,地面墙角、窗台边沿趟的全是飞虫尸体。由于已事发1个多月,加之杜女士家经常开窗通风,目前已闻不到臭味。

在小区采访中,该小区4号楼、5号楼、7号楼多位一楼业主也向记者反映,他们家中也不同程度曾出现了污水倒灌的情形。

◆管井未及时清致返水,损失是否应由物业承担?

家中因臭水浸泡,墙体、木床、柜子、家电等也遭水浸泡,影响了使用。而杜女士找到小区物业——河南昊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州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家中污水浸泡造成的损失,他们不负责赔偿。这让杜女士十分生气。

这是为啥?11月20日,昊州物业公司中原人家项目负责人林琼受访时表示,今年9月,该公司刚从小区上一任物业——河南展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祥物业公司”)接手该小区。对于杜女士家的问题,物业公司第一时间清理了化粪池,并请了保洁人员进行了打扫。对杜女士家的损失,他们也在多方协商中。

杜女士认为,该小区物业费1.7元/平方米,她家每年都按时缴纳近2000元的物业费。按照要求,小区化粪池管道一般一年清理一到两次。如今,该小区两年了,却一次都没清。“我每年按时交物业费,物业为啥不及时清化粪池管道?这次家里返水,主要是物业的责任”

对此,昊州物业公司中原人家项目负责人林琼则表示,该公司今年9月才入驻小区,物业费也交给了展祥物业。该公司与上任物业公司交接时,对方只移交了9月以后的物业费费用,因此,化粪池管道没清理,上任的展祥物业公司应负主要责任。同时,杜女士家中返水,原因也在于楼上邻居油污等污水倾倒管道内,导致了一楼管道的堵塞,“楼上业主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林琼说,该公司不应该承担杜女士家中因污水倒灌而造成的损失。

“昊州物业完全是在踢皮球,转移问题和矛盾。现在都住高楼了,哪个小区居民不往污水管里倒污水?为啥偏偏咱小区管道堵塞了?主要原因还是没及时疏通化粪池管道。”4号楼一位高层业主如是说。

◆律师:物业对化粪池负有维护与管理责任

11月20日,杜女士专门来到中原区房产管理局、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反映此事。中原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若因化粪池管井未及时清理,导致一楼住户家中污水返流,业主家的损失理应由小区物业来承担。“即使是新接手的物业,两家物业交接时,新物业也会对小区所有公共设施进行交接,其中也包括了化粪池。不能因为新接手,就推脱应该承担的责任。“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下周一,该局将联合街道办事处一起,到该小区现场协调、解决这一问题。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也表示,中原人家小区目前尚未成立社区,不过,该街道会出面协调这一问题。

在记者采访时,林琼也承认,新老物业交接时,他们只检查了个别区域的化粪池管道,并未交接检查4号楼在内的所有化粪池。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辉表示,杜女士按时缴纳了物业费,杜女士与物业公司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小区内的化粪池管道,属于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公司也理所当然地对化粪池负有日常维护与管理的责任。

至于昊州物业所说的“今年9月刚从前任物业接手小区”,他认为,不能作为物业推脱责任的理由和依据。“新老物业交接时,小区所有公共设施也同时移交给了新物业,也意味着,新物业也延续承担了老物业的责任和义务。”

据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显示,昊州物业成立于今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李芳娜,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刘芳娜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伟为公司监事。

杜女士家中污水倒灌被淹,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任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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