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饭局照片曝光!张某姐夫讲述隐秘细节
大河报记者 陈曼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风波未止,在首次面对媒体发声之后,9月14日,张某妻子纪女士和张某姐夫接受了大河报记者采访,讲述案发以来的经历和了解到的情况,并提供了事发当晚饭局上的一张照片。
酒桌照片(受访人供图)
纪女士自述家庭情况复杂,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事情出来后不知道怎么办。后来看到王某文妻子为丈夫奔走发声,觉得她也应该做点什么,便找了两位律师,为丈夫张某做无罪辩护。
“他瞒着我可能是怕我生气,但是他把一些事情告诉了姐夫。我相信我丈夫不会干出这种事的,他不会强制猥亵的。我始终不相信,我不相信!”纪女士说道,“他为什么会被批捕,我提出了这5点疑问,我想弄清楚原因。”
纪女士透露,自己知道的很多信息,都来自于张某的姐夫。9月14日,张某姐夫向大河报记者详细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事件经过。
8月8日晚,张某曾在姐夫家住宿。据张某姐夫介绍,张某曾多次被警方叫去问话,最后一次是8月9日,张某姐夫将张某送到济南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办案中心,次日(8月10号)晚上接到通知得知,张某被拘留了,出不来了。
8月27日,阿里女员工周某曾针对王某文妻子的发声发布律师声明,称个别自媒体以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名义在网络上刻意抹黑。除此之外,周某未再公开发声。9月14日晚,记者致电周某代理律师裴杰,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周女士对此事的回应,有消息会联系记者。
以下为大河报记者与张某姐夫的对话。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得知张某跟“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有关的?
张某姐夫:8月8日我在网上看到周某发的长文,发现跟张某有关,立刻打电话跟他确认。他当时在派出所,只说自己是“被冤枉了”“被当枪使了”。
记者:张某跟你说了那天发生的事情吗?
张某姐夫:当天(被警方叫去问话的8月8日)晚上,张某从派出所回来住在我家。张某回家就打开电脑看了周某的发文,说里面关于他的部分是不对的。7月27日,他是碰到另一个部门的同事,被喊去吃饭,之前并不认识周某。
张某喝了一斤半酒,有点断片,因为他平时酒量就六七两。张某说,在酒桌上,周某对他很热情。饭局期间周某拉他出去吐酒,周某吐在她自己身上,张某就从前台拿了纸巾帮她擦拭。本来两人在餐桌上的座位是隔一个人,吐酒之后两人牵着手回来,并挨着坐,周某还曾趴在张某身上(附图)。当时张某同事拍下了照片,想饭局后提醒张某不要和客户太暧昧。
记者:根据警方通报,张某第二天早上去了周某所在酒店,为什么?
张某姐夫:张某给我说,散场之后,周某两次给他打微信语音电话,让他去酒店找她。但是张某当天喝得太多了,去了另一个亚朵酒店(大观园亚朵酒店),没有找到周某,便回家休息。第二天(7月28日)早上7点左右,周某又联系张某,周某原话“你来陪陪我吧”。张某妻子告诉我说,张某家里有监控,录到了周某最后跟张某通话的内容,被警方调走了。
张某说,他从家里带了一盒避孕套,买了早餐到周某所在的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是周某给张某说的房间号并给他开了门,张某看到周某穿的是睡衣。周某吃了点早餐,周某给张某说在阿里工作困难,想辞职等,大概待了一个半小时。
离开之前,两人互删微信。但是当天下午周某又将张某的微信加回来,并质问张某有没有摸过她,有没有欺负她,张某说你当时趴在我身上,肯定有接触这样。后来张某才知道,可能是周某想留证据,且聊天时间是周某报警王某文强奸的时间。
记者:为什么互删微信?
张某姐夫:不知道,他俩在房间里就把微信删掉了。
记者:避孕套和内裤是怎么回事?
张某姐夫:避孕套没有拆。张某给我说过一个细节,张某拿着避孕套问周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周某说“知道”,张某问“能用吗”,周某说“不能用”,张某就把避孕套放下了。
内裤张某没跟我说,可能不好意思。
记者:在酒店,双方有没有发生亲密关系?
张某姐夫:他们相互之间有肢体接触。
记者:张某录了几次口供?
张某姐夫:具体问了几次我记不清楚了,开始是在七贤派出所,后来案件转到张庄派出所,我知道8月8日张某被警方叫到张庄派出所,又被转到槐荫区办案中心,晚上放出来了;8月9日我送他去槐荫区办案中心,我等到12点警方让我回去,第二天(8月10日)晚上10点,警方打电话通知我张某被刑拘了,让去签字。
记者:你说的这些,可以负法律责任吗?
张某姐夫:这些都是张某跟我交流,他告诉我的,我没有瞎编乱造。
事件回顾:
8月7日晚,周某在阿里内网发长文,自述被王某文强迫出差、灌酒和性侵,被男商户张某在酒局上猥亵。随后此事引发全网关注。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8月23日,王某文妻子发声,称丈夫有错无罪。
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8月27日,周某发律师声明,称个别自媒体以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名义在网络上刻意对被害人周女士污名抹黑,故意传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
9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同日,济南槐荫公安发布通报称,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不批准逮捕,治安拘留十五日。
9月12日晚,微博认证为“阿里女员工案张某妻子”的用户发长文,称“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连发5问质疑周某。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