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借后,意外发现名下有一笔20万的贷款,已11年未还

大河报记者 宁田甜

“时隔11年,准备买房查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连本带息36万元的欠款。”9月15日,河南南阳的杨女士向大河报反映说,当年是她一个要好的朋友借了她的身份证贷了款,而她却浑然不知。

为了消除征信影响,她找了银行、镇政府、清欠办、派出所等多部门求助。为此奔波了半年多的她,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夜不能寐。

贷款时,她还是一名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为何能从银行顺利贷出20万元?审批人没有签字,当年又是如何放贷的?放贷后,真如当事人所说被几个担保人瓜分了?

连日来,大河报进行了多方调查。

○查征信意外发现一笔36万元的“呆账”未还

杨某很震惊!

近一个月来,她寝食难安!

2021年1月1日,准备买房的她去银行查征信时意外发现,她的名下有连本带息36万元的“呆账”没有还。

因此,她征信受到影响,无法贷款和购房。

银行信息显示,11年前的2010年10月26日,有一笔以她身份信息贷款20万元的记录,用途是“周转”,贷款期限是一年,即,到期时间是2011年10月26日。但这11年间,没有任何还款记录。

在杨某提供的一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借据”上显示,贷款银行为“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乍曲信用社”。

看到这些信息后,杨某很震惊。她隐约模糊地回忆起当年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借她身份证的事。

2010年10月,杨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读大二。当时,正在南阳西峡县一医院实习的她,接到异性朋友王某的电话,说是想借下她身份证。王某是她大一暑期打工时认识的一个男孩,平时关系处的不错。

接完电话的次日,王某开车从内乡县赶到西峡县,接到她后,带她去了内乡县乍曲镇上一个饭店吃饭。吃完饭,她印象中没有去信用社,王某倒是去了信用社。

“他取钱时我曾问他干嘛,他说他用我的户头贷了个款,然后说没事,他很快都还上。当时我还小,法律意识淡薄。快毕业时我又想起这件事问他,他给我写了一个欠条。”杨某说,但日期是写在了当年借身份证的那个月。

杨某纳闷,11年了,这笔连本带息欠银行数额不菲的钱,虽是以她名义贷的款,但银行从未向她催缴过。后来,她才知道,银行向王某催缴过,但截至目前,一笔也没还过,银行便列为“呆账”。

“2012年之前,还联系。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杨某说,2021年1月25日,她联系到王某时,王某承认以她名义贷了款,银行可以将该户头转到他身上,他来分期还。但杨某想让他一笔还清,了结此事,但王某却称没有钱,一次无法还清。

为此,双方一直僵持。

杨某说,银行从来没催过她。她是内乡灌涨镇人,负责该镇贷款清欠工作的来镇长一直联系她。

“这个事已经困扰我半年多。现在弄得我是老赖了。尤其这一个月来,夜不能寐。家里父母全部跟着操心。”杨某说,这半年多来,她四处奔波,先后寻求过当地镇政府、清欠办及派出所的帮助,也跑过内乡信用联社信贷部。

但截至目前,依然没有解决。

“现在有优惠政策说是15号之前还36万,15号之后到10月1日,就是38万。”杨某说。

○“她在撒谎,贷款签字她都知道”

对此,9月15日,大河报记者联系现在广东开网约车的王某。

他告诉大河报记者,杨某说法很多与事实不符。当年借她身份证和签字贷款,她都知道,而且是在其同意情况下一起去办的。

“因为当时我名下已有贷款。而亲人也都不在身边。杨某我们是好友,离的又近,才用她身份证。”王某说,这么多年一直未还,原因是当年做生意被骗,生意失败后,房车没了,还离了婚,受到沉重打击,手里也没钱。加上,父母身体不好住院,家里发生大变故,前几年一直过不来,“这几年想着挣点钱,把这事解决一下。因为迟早都要面对。”

但令他生气的是,今年4月,老家当地清欠部门协调的是只还20万元本金,三年内还清。当时出于朋友关系,说好的杨某出一点钱先把征信问题给解决了,到今年年底,他也回老家,还一部分,剩余的再分期还。结果,现在杨某变卦,想让一笔还清,“如果这样,我只能说不可能,哪有那么多钱。”

有关“欠条”的问题,王某说,那个早没用了,“三年不起诉,就作废了。”

对此,王某说,此事杨某不说他肯定也要承担,但杨某这段时间的一些做法如给他录音等,让他很生气。

○相关部门一直推脱?

2021年9月2日,杨某实在无奈,向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派出所报了案。

“王某他姐是名老师,当时是贷款担保人。警方当时也把她叫过去做了笔录。”杨某说。

民警的说法是,先立案录口供。但立案取证需很久,建议她三点:先把欠银行的钱还了;找王某要钱;三,当初杨某只是一名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这一情况下银行为何能放款20万,可以以此起诉银行。

至于贷款行方面,杨某说,她从2021年联系到贷款行后,就一直协商,想先把她的征信问题解决,但银行当面一直就是推脱的状态。半年过去了,一直没结果。

“这次是镇政府接手处理,我回去跑了一个月,我想让政府帮忙联系司法机关对这笔贷款进行仲裁,认定责任。如果我有责任,我把我该承担的部分承担了,此后这笔呆账就跟我无关,但他们不愿意。王某提出将户头转给他,他分期支付,政府也不愿意。”杨某说,现在因为这个事,她已经又折腾一个月了,银行和派出所那边都没进展,而王某又说没钱一次还清,此事便成了死结。

2021年9月15日,在杨某提供的她和王某的聊天记录上,大河报记者看到,王某的说法是,当年因为生意周转贷了款,但却被人坑了,当年他也报了案,但却找不到骗他的人,因为对方用的假名。为此,王某向杨某表示,“连累你了。”

王某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先于9月15日当天还2万,他询问结果是这笔贷款的户头没法转给他。因此,剩下的欠款,准备经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分期还上。

9月18日,杨某所属的河南南阳内乡县灌涨镇负责贷款清欠的来镇长说,杨某目前并没有被列为老赖,只不过征信受到影响,因为是以她名字贷的款。因到期没还钱,银行把其征信拉黑了。

针对杨某对银行的诸多质疑,来镇长说,因王某一直还没回来,一直还没见到他。

“信贷员存在问题。不过,这笔钱贷出后是否被瓜分,还不清楚。”来镇长说,目前调查情况是,当时三个担保人,目前只见到其中两个,“我当时电话上质问过当年经办此事的信贷员,他说是他们信用社主任交办的事。杨某给我的说法是,她和三位担保人不认识。”

来镇长说,现在,他们的办法是尽快通知王某赶紧回来,目前,已经按相关文件精神,对其中一个有公职的担保人(王某的姐姐)暂停工资,进行“三停五不”(对不归还贷款的公职人员采取“ 三停五不” 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咱们目的是督促此事尽快解决。”来镇长告诉大河报记者。

“之前我联系半年,谁都不管此事。”杨某也回复大河报记者说,大河报采访此事后,南阳市内乡县信用联社主动联系我,“说要协商此事,说不让再追究以前谁对谁错,他们承认了自己内部的问题。”

疑点一:贷款时杨某是否知情?“借款借据”上的借款人签名和手印,究竟是不是杨某本人?

杨某回忆,11年前的那天,她模糊记得,她没有进去过信用社。她吃完饭一直在车上等着。但在目前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是她亲笔签的名,按的手印。

因为,她回忆,当年那桌饭,除了王某外,还有另外两名她不认识的中年男子。饭桌上,大家相互敬酒,喝了酒。

“不排除我晕乎乎的进去签了字和按了手印。”杨某说,因时间太久,她确实记不清了。

在她提供的一张她本人手写签名的笔迹上,大河报记者看到,当年那份“借款”凭据上她的签名,和她本人字体很像。她看到该字迹,乍一看,也觉得很像她的字。但好像也不太完全一样。

她想找银行进行笔迹鉴定,但银行让她自行鉴定。她网上搜索发现,半年内字迹还好鉴定,时隔10多年不好鉴定。

“至于当年究竟是否是我签的字,当事人没正面回答我。”杨某说,她模糊记得,当年,她没去信用社,而是一直在车上等着王某。对此,王某说,杨某是在撒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当时我俩是好友。我是在告诉她借用他身份证贷款进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经她同意后才拉她一起去的信用社。签字是她签的。当时是我姐姐,另外一个老师,总共我们四个人。”王某说。

“我怎么可能同意,十年前的20万,对于一个生活费还要从家里出的人来说,怎么会同意?我再找证据。”杨某说。

疑点二:放贷审批无人签字,贷款能顺利放出?

“他们放贷时审批就没人签字,不知道为啥就放出来了。”杨某透露,当地镇政府调查后告诉她,“说他们问当时的信贷员为啥给一个未毕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贷这么大的一笔款且能顺利贷出,当初的信贷员说是行长吩咐办的。再问他们行长未签字为啥就能放款?那个信贷员自己也表示很震惊。”

杨某提供的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审批人为“岞曲信用社”,非人名,信贷员姓张。

杨某说,王某曾告诉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这笔贷款当年到他手里只剩下12万,其他的全分了。

“好像分给银行内部多人,包括三个担保人和行长、信贷员。每人分多少,他说得清清楚楚。”杨某说,现在,当年贷款那个信用社已查不到,“已合并。现在所有内乡县所属的贷款都是在这个内乡县信用联社查询。”

“贷款的审批人都没有签名,是如何放款的?另外,当时我一个学生,怎么能顺利贷款?”杨某质疑。

对此,9月15日,南阳内乡县信用联社信贷部相关人员说,他们将尽快了解情况,及时回复。

“每个行要求不一样,金额不同,签字的层级也不同。银行信贷部放款,原则上是需要行长或放款主管签字。上面明明写着审批人,即便不签字也得有审批人的签章。这样明显不合规。”一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大河报记者。

直到9月18日记者截稿,河南南阳市内乡县信用联社信贷部相关人员没有就此事做任何回复。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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