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连连看】普通小职员,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

大河报记者 邵可强

据央视报道,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计算机专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央视公布画面)

黄宇,看上去貌不惊人,原本是某涉密科研机构的一名普通职员。然而他却从28岁开始,向境外间谍机构出卖情报,数量之大、范围之广、涉密之深令人震惊。

黄宇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变身成为大间谍,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1997年7月,23岁的黄宇毕业后进入一家涉密科研所工作,于2004年离职。善交际、贪玩、爱慕虚荣、不守规矩,是很多同事对黄宇的印象。由于他的能力平平,加上工作态度不端正,因此5年中他换了三个部门,但业绩始终靠后。按照单位末位淘汰制的规定,黄宇被解职。他所在的单位承担了我国相关密码的研发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黄宇对此心怀不满,竟然将国家机密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

在金钱的诱惑下,黄宇成了一名为境外间谍机关效力的间谍。他还表示,愿意为对方至少工作五年。此后,黄宇对外谎称自己在一家深圳公司驻四川办事处工作,每年还要常到国外开会,以此掩护自己的间谍身份。

黄宇的间谍活动伪装得十分巧妙,不过终究会留下蛛丝马迹。国家安全机关掌握了黄宇的犯罪证据。2011年的一天,国家安全机关对黄宇实施抓捕。

抓捕黄宇之后,国家安全机关立刻对他家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了大量作案证据。护照上这些密密麻麻的海关印章,记录下了黄宇出境的详细时间与地点,其中21次都是为了与境外间谍组织见面,出卖机密并领取经费。

对于犯罪事实,黄宇供认不讳。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0条和第113条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对于这样的结果,黄宇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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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新闻 编辑:侯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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