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连连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到底谁来防?

大河报记者 邵可强

当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的渗透窃密活动明显加剧。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2021年4月2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令2021年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部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依法明确“防什么,谁来防,怎么防”,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提升全社会特别是核心要害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力和水平。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按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思路,分别明确了不同主体的具体责任。

一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情况会商、协同指导、联合督查,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行业监督管理责任。

二是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一般单位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应当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报告可疑情况、配合专门机关工作、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等义务。

三是明确重点单位在履行一般单位责任基础上,还应当承担重点责任,并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制度。其中,充分考虑有关单位开展涉外、涉密工作等安全防范需要,针对性地明确了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日常防范管理、做好出国(境)安全防范、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工作自查等要求。

四是突出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反间谍安全防范专门责任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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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新闻 编辑:侯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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