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注意!以后骑非机动车违法要扫码接受处罚:处罚方式“5选1”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近日,郑州市民在街头发现,交警在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时,会让违法人用微信扫执勤胸卡背面的二维码,填写录入交通违法信息,根据违法次数,对违法人采取签承诺书、观看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发朋友圈、参与文明交通执勤、接受处罚等不同的教育处罚措施。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这是郑州交警近日开发的“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系统”的正式启用,该系统按照一警(民警、辅警)一码的规则,由以往的民警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变为违法当事人扫码登记信息,执法更快捷规范,通过多种纠正措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扫码看警示视频、站岗执勤、朋友圈集赞……郑州交警处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方式有变化】
7月10日16时许,在郑州市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郑州交警二支队二大队的民警对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开展治理行动。
16时10分许,一名女士骑电动车载着两个儿童,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根据规定,骑行电动车或非机动车只能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交警对该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在交警的提示下,该女士扫交警执勤胸卡背后的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在手机上“签署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在阅读“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内容后,签名保存完成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劝导过程。
16时25分,一名男子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也被交警拦下,该男子扫码后选择“参与志愿活动”纠正措施。交警给他一面印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字样的小黄旗,让该男子在路口劝导非机动车“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停车越线、闯红灯、骑行快车道、违法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站岗执勤20分钟后,将执勤照片上传提交后完成劝导过程。
16时40分,一名外卖小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处,在扫码选择纠正措施时,该男子选择了观看交通事故警示视频。
16时55分许,一名男子因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处,该男子扫码后选择“发朋友圈”选项。该男子在朋友圈留言道:“因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中原路与嵩山路被交警查处,需要集10个关注,请朋友们帮忙!”朋友圈发出3分钟后,该男子的朋友圈就有16个人点赞,该男子将引起关注的图片截图上传后提交,完成了劝导活动。
一个小时时间内,该路口就有30多名交通违法人被交警查处并完成了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今后骑非机动车违法,需扫二维码接受处罚,处罚方式“五选一”】
和以往不同,当交警发现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后,会让当事人用微信扫执勤胸卡背面的二维码,当事人扫码后,会出现“智慧劝导岗”页面,显示“车牌号、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
提交个人信息后,当事人即进入违法类型选择及处罚页面,页面展示了本次扫码前,当事人累计的违法次数。
该页面还显示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越线停车,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等);违法当事人在交警监督帮助下,自己选择交通违法行为提交;该页面下方还显示纠正措施项,也就是教育处罚措施:包括“签署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自愿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倡导文明出行,引起10人以上关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活动20分钟”“接受罚款”等5项内容。
首次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可自由选择5种纠正措施的任意一种,其中“签署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只有初次违法的人员可以选择,违法超过一次,该选项自动隐藏,不再出现在纠正措施项目内。
第二次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从除签“安全文明承诺书”之外的4种纠正措施中选择一项;第三次(含)交通违法的,除签“安全文明承诺书”和第二次交通违法使用纠正措施之外的3种纠正措施选择一项。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牛中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