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一小区架空层被改成商铺出租?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

近日,郑州市民宋先生反映,他居住的高新区东原阅城二期有一处居民楼架空层,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被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下称“重庆新东原郑州分公司”)私自改成商铺,用于出租营利。

此外,上述物业公司还拖欠多户业主装修保证金,长达近一年时间,迟迟不退还,多次协商未果。到底咋回事?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小区架空层改成商铺出租

10月17日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郑州高新区秋棠路与米兰街交叉口附近的东原阅城二期。此刻,等待这里的有不少业主,有业主手中拿着维权的资料,厚厚一摞,涉及小区多项投诉。走访发现,该小区住户家中部分玻璃上张贴着“冷”和“供暖”几个字。

据宋先生称,合同约定供暖设施2022年6月30日达到:达到设备安装完毕,供暖时间以市政提供时间为准。结果至今仍未供暖,据他们所知,目前暖气设施还不齐全,更没有进行验收。

15号楼2单元在小区北门东侧,紧临马路。记者看到,玻璃门上张贴着室内门、窗帘、晾衣架等宣传语,旁边写着烟酒商行,在正常营业。

“商铺从哪个部门租的?”记者咨询,店内一名员工表示,她只是打工的,并不清楚。

宋先生介绍,该处规划的是架空层,重庆新东原郑州分公司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也无任何文件公示,便擅自改成商铺出租,至今一年多了,营利所得也不归业主。

记者了解到,架空层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简单说,就是四周只有柱子而没有墙壁,一般位于半地下室或地面一层。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改建利用小区架空层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因此不能自行改建利用小区架空层。

多名业主表示,他们先后找到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办事处等多个单位反映问题,截至目前,商铺还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也未见相关部门过来调查此事。他们现在诉求就是如果鉴定系违建,就要进行拆除,恢复原貌。

●装修保证金快一年仍未退

除了小区暖气未接通、架空层被出租外,业主们的装修保证金也没有退。

宋先生说,2020年9月,他购买的东原阅城二期14号楼房子,2022年10月份交的房。去年3月份开始装修,当时给他们小区物业交了2834.31元装修保证金。

11月份装修结束,管家只来验收一次,第二次说还要验收,一直没人来。直到现在快一年了,当时承诺的装修结束后退还保证金,至今未退。宋先生告诉记者,和他一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业主,除了个别业主退费外,大部分业主的装修保证金都没有退。一直说在走流程,不知道何时能走完?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装饰管理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其中就包括违背装修人意愿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各种与装修装饰活动相关的有偿服务。违反约定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等性质的服务。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们告诉记者,重庆新东原郑州分公司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是要进行处罚的。

业主们的说法,也得到高新区房管部门证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应由辖区执法中队进行处罚。

●会联系辖区执法中队调查此事

那么,该小区架空层是谁出租并从中获益?业主们的装修保证金何时能退?啥时候能用上暖气?

记者跟随业主代表来到重庆新东原郑州分公司,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看验收流程,一次、二次验收结束,就能退装修保证金。“至于多久,这个不好说”。

“该处架空层是物业出租的吗?”记者追问。上述工作人员称没有出租,是临时的,具体会有专门的相关人员和记者对接。

但截至记者18日发稿,未收到重庆新东原郑州分公司任何回复。

该小区开发商河南荣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业主所投诉的15号楼2单元一层只是配套设施,没有商业属性。地产交房后,已交给物业管理了。并非开发商出租,具体需要咨询物业公司。

关于暖气一事,目前所有设备基本快结束了,本月能完成验收。

对此,辖区办事处秋棠社区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他们社区也在跟进东原阅城二期业主们投诉的事,一直也在积极对接和沟通。

随后,在郑州市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相关问题后回复,会联系辖区执法中队进行处理。

对于东原阅城二期业主们的投诉处理进展,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持续进行关注。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李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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