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一度不到六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为何多收六七倍?| 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调查系列①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于鑫 实习生 牛明宇

策划:公共新闻部

近日,有市民给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反映,“给电动车充一次电都要好几块,究竟充了多少度电也不知道,而且价格也不等,不知道究竟怎么算的。”“每次两三块不算什么,如果一年下来也是好几百块是甚至上千块的支出了”……

对此,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郑州多个小区探访发现,电动车充电一次的费用从一两元到四元不等,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不一,有的按充电时长收费,有的按时长和功率收费,还有的必须先充值一定金额后才能充电,同时很多费用明细都未进行公示。

郑州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

乱象①:充电电费及服务费未分别计价和公示,不清楚充进去了多少电

生活中,让钱花得明明白白是再平常不过的常识,但在电动车充电这件事上,有网友吐槽:每次充电费用都是模模糊糊的,甚至有时比数学题还难算。

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但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只有极少数居民区的充电设施附近张贴了相关的充电费用明细。但绝大多数的充电桩运营商在收费明细中未明确充电量,即使是同一小区的充电桩,每次使用时显示的充电费率也不一样,导致充电费用成为一本“糊涂账”

家住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二路一小区的张先生向记者吐槽:“你看我两次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充了将近9个小时的电,收费却相差0.6元。”

记者发现,张先生出示的两张充电记录截图显示,其中一次充电时长为526分钟,充电费率为0.33元/小时,计费功率为288.400瓦,充电费用为2.89元;另一个的充电时长为535分钟,充电费率为0.25元/小时,计费功率为279.368瓦,充电费用为2.22元。

比较两次充电情况不难看出,其中一次充电时长比另一次多出9分钟的情况下,充电费用却足足少了0.67元。

记者注意到,由于两次的充电费率和计费功率不同,所以导致两次费用差距如此之大。假设计费功率以280瓦或285瓦以上为另一个计价阶梯的话,有可能会出现收费标准不同的情况。但随后张先生又找出一个充电记录,上边显示的计费功率为285.278瓦,但充电费率仍为0.25元/小时。

随后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位于惠济区北三环与铁东路的理想星光小区,进入该小区的负一层,在很明显的位置张贴着一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收费明细表,电动自行车的功率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150瓦以下为0.2元/小时;150瓦到300瓦之间为0.25元/小时;300瓦到500瓦之间为0.4元/小时;500瓦到900瓦之间为0.5元/小时。

该小区居民赵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之前充电的记录,上边同样也只显示了充电时长和充电功率,但赵女士表示,这样起码可以根据墙上张贴的收费明细把账算明白,可以判断自己的电价在哪个消费区间。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充满电池容量为1度电的电动自行车,所需费用从一两元到四元不等,与郑州市居民用电每度电0.56元的标准相差甚远。

乱象②:部分品牌设置最低充值金额,有些余额不能退还

记者探访发现,部分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需要先充值一定金额才能使用,且充值门槛不一。

位于中原区西三环颍河路的阳光城丽景公馆小区,使用的是郑州池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池续云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扫码后,页面便弹出窗口提醒:“当前余额不足以支持本次充电所需时间可能会导致无法充满电。建议先充值!”充值页面显示,充值最低金额为5元、最高为100元。

余额充值页面未显示退费按钮

当记者点击“暂不充值”,并点击充电按钮后,页面显示无法充电。

一旁刚充完电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来朋友家吃饭,正好到这里发现车子没剩多少电,就充值了5元把电动车放这里充电。“你看,我充值后只用了0.54元钱充电,余额还剩4.46元,上边提示可以在余额页面点击退费按钮进行退款,但是找了好几遍也没找到退费的按钮。”

闪开来电需先缴费后充电,余额可申请退款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惠济区北三环与铁东路的理想星光小区,扫码进入充电缴费页面。页面显示,该充电桩名为“闪开来电”,同样显示账户余额低于2元,需先进行充值。记者打开充值页面,发现其可以自定义金额进行充值,记者随后点击自定义金额进行充值,页面提示充值金额不能少于10元,不过在余额页面,可以申请退回剩余金额。

设备运营商:扣费金额包含充电电费、服务费及使用费等,后续会按规定对计价方式进行升级

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通知》规定,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水平,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  

记者探访的这几个郑州小区,在其充电平台的页面看到,在收费标准一栏均未提及具体电费和服务费如何收取,仅按照时间计算“打包”收取充电费。

针对这一问题,理想星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充电定价标准都是由充电运营公司制定,物业不参与定价。

对于小区电动车充电费用收取问题,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分别致电上述三家充电设备的客服及运营商。

科科魔方工作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是根据充电设施的建设成本、运维费用以及接入的是居民用电还是商业用电来进行核算的,收取的费用中还包含有服务费。至于为何每次充电所显示的功率不同,该工作人员称这与电动自行车电池剩余的电量有关,剩余电量越少,充电时所需的计费功率越高

记者随后询问为何没有将具体充电电费及服务费分开核算并明确公示,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正在根据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升级改造系统,后续会对计价方式进行升级

池续云电站的设备运营商表示,电动车充电费用和实际电费存在巨大差额,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费用一部分是要作为场地费交给小区物业,居民支付的每一笔充电费用除了包含电费,还有使用费和服务费

闪开来电的客服则表示不清楚相关问题,将安排其他部门同事进行解答,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对方答复。

征集

你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如何收费?充电页面是否做到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时还遇到过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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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陈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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