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平顶山汝州市发布2025年春节烟花燃放规定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红勋 朱长振 实习生 康志豪 通讯员 张亚萍
2025年1月2日,记者从汝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市已于近日召开了2025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会,对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制定出台了《汝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提出了明确要求:
销售时间:允许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销售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燃放时间:允许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23时;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6时至23时;2025年2月2日(正月初五)7时至13时;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特别要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1、汝州市主城区禁放区域:古梁大道以西,梦想大道以南,汝河北路以北,双拥路以东;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及周边,具体范围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环保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禁放标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3、其他禁放区域: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危化品生产企业及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
限定品种:1、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符合个人燃放的C级、D级产品。2、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1)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2)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3)燃放时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4)“孔明灯”等“三无”产品;(5)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要求: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楼内、楼顶燃放烟花爆竹;2、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3、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燃放;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5、禁止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6、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7、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操作;8、其他应当遵守的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特别是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