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被老师打碎头骨案明日二审宣判,涉事教师母亲首发声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4月9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案受害女孩晨晨父亲刘先生处获悉,该案二审10日将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宣判。
9日,涉事教师宋某明母亲向《看见》记者表示,她和代理律师对该案中涉及的证据材料及受害人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曾向法院申请要求提取证据未获法院回应,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也未获支持。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学生晨晨在教室被老师宋某明扔出的三角尺砸伤头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2024 年 11 月 27 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极目新闻报道,晨晨代理律师欧阳一鹏表示,该案件一审后,检察院拒绝了晨晨家人提出的抗诉申请,晨晨家人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同时,宋某明也提出了上诉。二审并未开庭审理,而是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审理后进行了判决,10日上午即是对判决结果进行送达。
4月9日,刘先生告诉记者,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此前曾电话通知他于4月10日上午到当地社区参与宋某明故意伤害罪的二审宣判,但在9日中午12点多,他接到法院最新通知,对方告知该案二审1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
刘先生称,虽然距离事发已有一年半的时间,女儿目前睡眠障碍依然严重,每天需靠药物入睡,目前休学在家中休养。
9日下午,《看见》记者联系到涉事教师宋某明的母亲,她表示对该案中涉及的证据材料及受害人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
宋某明母亲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调取证据申请书》中显示,她和代理律师在2025年1月15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被害人在医院做手术时的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以及调取警察收集涉案三角板过程的证据等材料,但未获法院回应。
宋某明母亲称,她提出对被害女孩伤情重新鉴定。对于该提议,岳麓区人民法院在答复函中称,鉴定人系根据医院病历资料结合人体解剖学构造及相关医学知识,对此类损伤进行的符合科学及医学常识的推断和认定。刑事案件申请重新鉴定有具体的规定和条件,宋某明方提出的重新鉴定的申请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条件。
最后,宋某明母亲告诉记者,10日,她将和代理律师参加庭审,希望此案能够公开审理。(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