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快评丨三河招牌事件反思:杜绝官员个性“审美”,民意征集要留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
河北省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事件,终于有了结果。
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的一则情况通报,终于打破当地相关部门持续多天的缄默: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也被通报证实,加之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免职,让此前引发热议的当地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援引上级说法对特定颜色的审美褒贬得到间接佐证。
“负责人免职”并不意味着事件的结束,仍有问题有待解答和回应:一个显见的荒唐决定,何以落地,并酿成舆情事件?
综合媒体报道,三河市“前期整改”的依据是2024年底发布的《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其中要求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
然而,这份文件在法律性质上仅为一般规范性文件,既非地方性法规,也非政府规章,不具备强制性。
当地相关部门靠着口头通知,就在一个月内,强制整改了1820块商铺招牌,执行效率不可谓不高。
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后,当地似乎意识到了不妥,“整改”出现反复,一些商铺招牌又改回原样。连在《导则》豁免范围内的蜜雪冰城,其招牌颜色也在红绿之间反复变化,堪称闹剧。
从这个角度看,政策的制定变得非常简单,但招牌的反复拆换政策是否经过了合法合规的确定流程?决策过程中,有没有听取各方意见?主管部门有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听取过程有没有“留痕”?1820块招牌反复更换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给商户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
一个荒唐决定的落地,背后可能不仅有权力的任性,还可能有公众意见在决策过程中的缺位,其背后,是对利益的漠视。
三河市招牌事件不应止于“负责人免职”,若特殊意志仍有机会凌驾于法律程序与民意之上,类似的荒唐决策恐难绝迹。唯有通过法治化改革——明确权力边界、建立决策听证、完善问责机制,方能避免城市治理沦为“面子工程”的牺牲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