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法草案将二次审议,拟增加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 北京报道

4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原子能法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

黄海华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增加规定从事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应当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

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符合其特点、促进其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乏燃料管理制度,增加规定国家统筹规划乏燃料处理处置能力和布局,确保乏燃料的安全、高效和环保处理。

充实关于国家支持核技术在工业、农业、生物、医疗、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的规定。

增加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国已经制定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什么还要制定原子能法?

黄海华说,近年来,我国原子能事业快速发展,已经相继颁布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核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涉核领域还需要有一部统领性的基础法律,强化顶层设计,更好统筹原子能事业发展和安全。制定原子能法十分必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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