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商场内被骑车男孩撞倒索赔遭拒,对方称商场应担主责,律师解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近日,湖南长沙一网友发文称,其65岁的母亲在商场内被一名骑电动平衡车的男孩撞倒致骨折,对方拒赔付所有医药费,此事引发网友关注。5月16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双方家属处获悉,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撞人男孩父亲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商场在这起事故中应该负主要责任,老人的医药费也应由商场来承担。

男孩商场内骑电动平衡车撞倒老人

65岁老人商场内被平衡车撞伤

被撞老人家属文先生告诉记者,该事故发生在5月10日晚7时许,他们一家在长沙市24品生活中心商场4楼吃饭,事发前,母亲乘坐自动扶梯前往3楼卫生间,刚下扶梯径直向前走时被一名骑电动平衡车的男孩撞倒在地,“母亲被撞倒后左后脑勺先着地,假发、眼镜都撞掉了”。

文先生提供的两段监控视频显示,男孩骑着电动平衡车向右侧转弯,与走下电梯的文先生母亲发生碰撞,随后老人倒地。

事发后,男孩没有离开现场,曾试图扶起文先生母亲。文先生知道情况后报警并拨打120。

文先生母亲目前在家中养伤

病历显示,文先生母亲初步诊断为“胸部外伤:左侧第6肋骨不全性骨折 ”及“头部外伤”,医生建议住院治疗。文先生称,住院当晚,肇事男孩的父亲赶到医院,交了3000元住院押金及200元陪护费用,这个费用没用完,母亲次日出院时,余额原路返回王先生账户中。

事发后,文先生曾在警方安排下与男孩父亲进行调解,他要求对方支付自己垫付的565元急诊费用以及后续的复查费用700元、营养费用1000元。对方称,事故是三方责任,文先生的母亲和商场也应该承担责任,不愿支付。

文先生告诉记者,5月14日,商场的2名工作人员来到家中看望慰问其母亲,但未谈及医药费用、赔偿等问题。他表示,自己已经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事发时商场监控画面

肇事男孩父亲:商场应担主责

5月16日下午,大河报《看见》记者联系到肇事男孩的父亲王先生。他对老人受伤一事表示歉意,事故发生后,也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不过涉事商场不肯出面协商。

据王先生描述,事故发生处有根白色的大柱子,孩子骑行时存在视线盲区,这才与老人碰撞。他认为作为商场管理者,在此类易发生碰撞的关键区域未设置任何反光镜、醒目警示标志或其他必要的安全提醒设施,存在严重的场所设施安全隐患。

此外,王先生表示,孩子在商场内骑电动平衡车,从未被商场管理人员或安保人员阻止或提醒过,事故发生后,他还注意到,仍有不少小孩在该商场内骑行穿梭,无人员阻止。

王先生称,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他认为商场在该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目前,他已向当地市长热线投诉反映,希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能够责令涉事商场正视问题并启动三方协商,希望商场依法承担主要责任并全额赔偿老人损失,退还其已垫付的医疗费用。

当天,涉事商场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商场有张贴“禁止平衡车入内”标识提醒,并称“此事有专人在负责处理,后续会派人跟记者联系的”。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涉事商场张贴的禁止标志

律师解读:老人商场受伤,三方责任如何划分?

此事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医药费该谁来掏?

广东侃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彩娥向大河报《看见》记者表示,根据现场监控初步分析,老人正常行走,其对于突如其来的事故是难以预防和阻止的。老人也没有突然转向、冲出、玩手机等影响正常行走秩序、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因此难以苛责老人对事故承担责任。

而根据监控初步分析,男童在商场内骑平衡车,未尽到注意义务撞倒老人,存在明显过错,或应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但男童作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商场因管理疏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及时劝阻、制止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骑行行为,可能需要承担次要的侵权责任。(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游晓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