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猥亵13岁女儿及其同学!生父起诉
女童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抚养,母亲再婚后, 继父对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 ,经法院审理,女童 继父因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被从重判处刑事处罚,同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
典型案例显示,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 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 。 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丽提出跟随亲生父亲李某生活的意愿。2022年3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法官就监护人资格问题与小丽生父沟通。 后小丽的生父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王某对小丽的监护人资格。 人民法院适用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快审快判。
法院认为,王某身为继父漠视法律,对被监护人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 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 ,且属侵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对被告人王某两罪并罚 。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尊重被害人意愿,作出民事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小丽司法救助,并会同民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共同制定长期心理疏导、帮扶计划,帮助小丽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
最高法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害犯罪具有隐蔽性、行为持续性及侵害权利复合性等特征。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审理法院探索“惩治+保护+修复”的全链条综合保护机制,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基础上,依据未成年人意愿,推动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阻断未成年人面临的后续风险。同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协调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制定心理疏导和帮扶计划,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有效修复和改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生活环境,生动诠释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理念,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