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回应被路虎别停8次男子个人信息疑遭泄露,律师解读:已触碰行政法和刑法红线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陈甜甜
近日,“路虎车一分钟内恶意别停8次致追尾”事件引发关注。3月19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已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路虎车主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大象新闻报道,2025年12月10日,长春男子吕先生驾车时遭路虎车一分钟内恶意别停8次导致发生追尾,维修费近10万元。案件历经“不予立案—行政立案—终止调查—责令重查”多次反转。3月19日,当事人吕先生再次求助表示“个人信息疑遭泄露”,自己和家人的手机遭到陌生电话“疯狂轰炸”。
3月20日,大河报《看见》记者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桂林路派出所致电了解情况,得知记者来意,对方没有回答。记者在通话中听到有人低声说:“问这个(事)直接挂了吧。”随后电话被挂断。记者再次致电,工作人员直接表示“无可奉告,后续可以等警情通报”。
当天,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区分局彩织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需本人携带记者证件前往派出所,再让负责此事的民警介绍情况。

图片来源:大象新闻
针对案件历经多次反转、当事人疑似信息泄漏等问题,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认为,这已从一个单纯的交通纠纷,演变成了一场对他个人和家人隐私、安全的严峻挑战。这里面不仅涉及民事侵权,更触碰了行政法和刑法的红线。
马俊哲表示,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手机号这种能直接联系到个人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那些未经允许将吕先生及其家人的手机号往外扩散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这不仅涉及民事侵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是要被拘留、罚款的。如果情节再严重点,比如泄露的信息数量多,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那就可能触犯刑法里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对于当事人称遭遇“电话疯狂轰炸”和“施压要求和解”,马俊哲称,若此事属实,对方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图片来源:大象新闻
他表示,单纯的电话骚扰行为,直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介入,对骚扰者进行拘留和罚款。实践中,多次(一般是三次以上)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到人家正常生活了,就够得上立案标准。
若“电话里带着威胁、恐吓、施压”,性质就恶劣了,它不仅干扰生活,还可能涉嫌用软暴力的方式破坏社会秩序。这种行为同样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不管是治安处罚层面,还是更严重的寻衅滋事罪,都对这种行为有明确的规制。
马俊哲称,这类案子最难的地方在于调查取证。一方面信息泄漏的源头太难找,泄漏途径太多;另一方面骚扰电话很多是网络电话、虚拟号,甚至是境外的,想顺藤摸瓜找到真人,有一定技术难度。
他建议吕先生积极配合警方,把证据做扎实是最关键的一步。“保留所有记录,包括所有陌生号码的来电,都截图下来,记下通话时间、时长。威胁、施压的短信,一个都别删。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